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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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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独立董事秦波对公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投反对票,主要理由:对公司2021年度部分营业收入及其所涉及的资金往来存疑。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描述的事项为: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海航创新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方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航创新财务报表显示累计亏损124,856.19万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28,692.27万元,货币资金余额644.01万元,逾期借款本息合计28,403.92万元,部分资产被法院冻结或执行了财产保全。上述事项,连同财务报表附注2.2所示的其他事项,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海航创新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延伸检查审计范围受限

  海航创新于2021年度确认10,589.29万元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审计中我们对销售业务执行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是延伸检查受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或实施延伸检查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所带来的影响。”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5,937,601.72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35,836,442.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12,725,473.97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所以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我国国民经济预计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消费结构的逐步升级已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长期推动力。旅游消费成为居民生活的常态和刚需,大众旅游时代全面来临,旅游产业已经成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成为增长最快的居民消费领域之一。同时,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社会总需求短期受到抑制,旅游行业也受到一定冲击,但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旅游行业有望全面复苏。

  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及旗下优质景区资源,把握长三角一体化、杭州湾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机遇,不断推动公司业态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改善旅游供给品质,在目的地建设、整体营销推广等方面与外部进行合作,共同打造黄金旅游线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着力将现有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打造成长三角知名的综合旅游度假休闲胜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及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

  旅游饮食服务业务。公司在景区内利用酒店、各俱乐部及相关活动提供旅游产品与服务等相关旅游饮食服务业务。

  景区开发、建设、运营、投资等业务。公司以现有景区资源为基础,通过合作或自建的形式进行项目运作,协同文娱、体育、培训服务等多行业伙伴开展诸如自行车赛事、高尔夫培训等体育运动、露营、婚纱摄影、国际会展等多项活动。此外,公司持续加强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建设,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品牌知名度及影响力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772,041,329.11元人民币,负债为1,155,351,054.21

  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17,217,080.82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20%。实现营业收入为116,806,799.90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235,937,277.38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5,836,442.39元人民币。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2-02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相关风险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编号:临2021-025)。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

  公司未按第9.3.2条第二款规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决定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如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9日分别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2022-007、临2022-009)。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发布了3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公告编号:临2022-03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311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全文如下: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公司股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条件,应当被予以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将自5月5日开市起停牌,本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挂牌转让,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五、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营业收入等事项。公司应当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予以扣除,保证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函》所提相关要求,将严格落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对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创新”或“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海航创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2018年度,海航创新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将资金存放于关联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情况。在2019至2021年度,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的事项仍未获得海航创新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批准。该事项涉及金额重大,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金仍未收回。

  海航创新公司违反了海航创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未将上述资金存放事宜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未获得决议批准。海航创新公司未能及时有效执行重大交易授权的内部控制并对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予以整改,并且负责管理和监督企业财务报告的管理层也未能有效采取其他整改措施。海航创新公司的财务报告与披露流程中对关联交易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重大缺陷导致海航创新公司不能合理保证防止或及时发现未经授权且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交易,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失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航创新公司尚未完成对该事项的整改工作。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海航创新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基本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缺陷,并将其包含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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