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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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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事项为拟担保事项,是为确定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的总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2.84%,总资产的140.8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31.09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2.88%、总资产的29.20%。

  除前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1、目的及额度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资金来源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投资证券及无担保债券、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3、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最终以购买时间为起算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效盘活流动资金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及具体实施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提供服务方,将因向客户提供服务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公司及子公司与拟合作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及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合作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苏华海先生和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占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7.85%,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1、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择优选取,无法准确预计具体交易方名称;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项目的获取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准确预计提供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具体交易方名称;综上,公司将预计与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的交易,按交易方向合并列示;

  2、若本公告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为签订合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11640C

  3、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4、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5、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2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航空业投资、建设与运营及配套服务业,会展业,建筑业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现代农业及相关服务业,实体产业投资和运营管理,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航空城集团总资产3,090,420.33万元,净资产702,326.3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45,416.73万元,净利润-176,516.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1%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4.05%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35.05%,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航空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集中采购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服务主要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合同与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总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根据《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预案,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确定如下:

  ■

  注:若上述表格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位独立董事10万元/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薪资标准合计人民币35-150万元/年,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构成;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监事薪资标准

  (1)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

  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2)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

  薪资标准合计人民币35-150万元/年,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资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三、其他规定

  1、以上均为税前收入,薪金及津贴均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会所合伙人数量为26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信息

  大华会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情况: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朝铖,于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英武,于2021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21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于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审计收费1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60万元;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大华会所确定具体报酬,预计年报审计费用与2021年同期相比没有重大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大华会所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大华会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诚信情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大华会所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所具备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2021年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为真实反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8,433.7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各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具体坏账政策如下:

  1、应收账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应收票据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分为两类: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针对银行承兑汇票,预期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很小,不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

  ■

  4、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

  ■

  (二)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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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及计量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及计量方法一致,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49,257.64 万元。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累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计150,464.28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合计47,023.84万元,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98,433.7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810.3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8,810.31万元。

  五、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订单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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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尚未完工的重大项目情况

  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莫宁顿半岛旅游基础设施与智能化装配式屋宇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130,0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完工进度0.42%,累计已确认收入549.84万元,累计收款458.59万元。2020年以来受海外疫情影响,项目暂无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古少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等因素,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有效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金融机构实际审批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对公司和各子公司之间的融资额度可进行调配,实际融资和具体合作机构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原有存量担保及原有存量担保到期续做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适时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有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马珂先生、苏华海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古少波先生、于泳波先生、刘雪生先生、黄亚英先生、田新朝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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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注: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9、议案10为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也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如有存在以上股份均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箱:zq@szby.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如现场参会,除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及有关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如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6)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合理、完整,整体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问题缺陷,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融资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融资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司,各方经营业务活动皆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等,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关联监事黄黎黎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余少潜先生、吴柳青女士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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