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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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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分红每股0.25元、2020年度分红每股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

  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2,544,519.35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9,994,338.41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837,345.31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31,903,556.47元,加2021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1,929,690.00元,扣除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24,935,180.00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291,055,059.5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5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7.85元,扣减公司2018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19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20年度分红每股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1,055,059.5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0,001万股变更为41,935万股。

  8、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78,9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178,900股。

  9、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5,100股。

  10、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0年、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2020年、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1,500股。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20,5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720,500股。

  13、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36,8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336,800股。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9,200股。

  14、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1、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决定对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

  2、股份回购价格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中授予价格应当依据本计划进行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5元-每股的派息额0.80元+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每股7.0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30,794,40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飘飘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回购已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股份回购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回购价格为7.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价款为30,794,40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变更为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415,113,800元变更为410,745,8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6月14日8:30-17:00

  3、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

  4、联系电话:0571-28801027

  5、传真号码: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5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上还将听取《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7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香飘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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