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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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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进行交易。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委托理财计划实施的有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委托理财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的实施时间、投资额度、实施方式、投资品种、交易对方等有关的一切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委托理财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委托理财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仅限于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闲置时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六、风险提示

  1、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 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对细分系列的销售收入情况按产品分类进行合并统计,冲泡类包括经典系列、好料系列、珍珠系列及冲泡类其他系列,即饮类包括液体奶茶、果汁茶及即饮类其他系列。

  2、 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调整,主要系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的推进,对经销商及终端服务商体系进一步优化,将一些规模较小的经销商优化调整为经销商下设的分销商或终端服务商,导致经销商数量调整,但渠道基本稳定。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因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调查相关事项的进展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及调查的情况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以往年度部分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调查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028)。

  二、涉及调查的进展情况

  上述事项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截至目前,该事项已解决完毕,公司已根据最新情况对前期计提的部分成本费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记录,亦不存在进行中的被立案调查事项,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蒋建琪先生、蒋建斌先生、陆家华女士、邹勇坚先生、蒋晓莹女士、杨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杨轶清先生、应振芳先生、缪兰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商钢明先生、沈国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建琪,男,1964年12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1999年12月创立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3月创立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8月创立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政协第七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

  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946,52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蒋建斌为兄弟关系;蒋建琪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蒋建斌,男,1965年2月生,中专学历。1999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蒋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为兄弟关系;蒋建斌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陆家华,女,1963年6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南浔供销社,2000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浙江华圣医药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湖州蜜谷甜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湖州嘉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家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家华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邹勇坚,男,1975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勇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勇坚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蒋晓莹,女,1993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杭州全都来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副董事长。2016年5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担任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担任公司品牌创新中心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晓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父女关系;蒋晓莹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静,女,1984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太湖雷迪森集团培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8年3月至今担任人资行政中心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9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轶清,男,1970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提出浙商概念第一人,资深浙商研究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曾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子报部门负责人、宋城集团董事长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华立集团执行董事。现任浙商博物馆馆长、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等。2019年11月起担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宋城演艺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轶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轶清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应振芳,男,1975年3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7年11月起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起至2019年担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应振芳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振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应振芳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缪兰娟,女,1965年11月生,上海财经大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杭州之江饭店财务部主办会计;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久立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缪兰娟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二: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商钢明,男,1982年1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主任。2015年9月起任职于香飘飘食品,担任法务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商钢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商钢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沈国华,男,1979年4月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培训主管、浙江世友木业全国培训经理。2015年6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培训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行政管理副总监。

  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国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2,544,519.35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9,994,338.41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837,345.31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31,903,556.47元,加2021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1,929,690.00元,扣除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24,935,180.00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291,055,059.5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5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7.85元,扣减公司2018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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