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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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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新先生,注册会计师,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个以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302.00万元。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并且信永中和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具备丰富的内部控制审计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2-029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有关项目的延续性,所属子公司在新年度仍需向银行借款。根据2022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一、核定担保明细

  ■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中,卧龙电气(越南)有限公司、香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防爆电机、普通电机、核级电机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修理,注册资本34,434万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56,078.05万元,净资产299,452.5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52,888.71万元,净利润85,185.92万元。

  (2)卧龙意大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贸易、投资业务等。注册资本11,000欧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总资产97,721.13万元,净资产35,360.98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8,913.89万元,净利润5,679.66万元。

  (3)卧龙电气美国有限公司

  主营低压电机等,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37,332.61万元,净资产60,253.9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7,592.56万元,净利润3,733.13万元。

  (4)香港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贸易、投资业务等,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19,329.77万元,净资产130,530.2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506,609.53万元,净利润-2,519.57万元。

  (5)卧龙电气淮安清江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各类电机及生产电机用原辅材料的生产销售及产品的售后服务;船用辅机、减速机的生产销售;电机检测服务等,注册资本32,310万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6,686.64万元,净资产46,355.71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0,800.53万元,净利润2,183.87万元。

  (6)卧龙电气集团浙江灯塔电源有限公司

  主营生产、销售蓄电池及配件等,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公司持股98.93%。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9,132.57万元,净资产30,368.87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7,181.87万元,净利润85.46万元。

  (7)卧龙电气(济南)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家用电器小功率电机的制造,品种主要包括洗衣机电机、空调电机、压缩机电机、洗碗机电等,注册资本20,289万元,公司持股7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17,675.51万元,净资产48,855.0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178,261.23 万元,净利润8,187.02万元。

  (8)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主营自动化控制及节能技术改造等整体解决方案,注册资本5,311万元,公司持股10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74,710.03万元,净资产26,448.4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40,509.34万元,净利润-792.04万元。

  (9)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电站等,注册资本16,890.5752万元,公司持股46.10%。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64,731.93万元,净资产63,422.79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7,278.20万元,净利润5,897.93万元。

  (10)都昌县龙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光伏能源产品投资、设计、开发;机电设备上门安装等。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公司持股46.1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44,773.94万元,净资产20,940.95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743.36万元,净利润428.57万元。

  (11)卧龙电气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供应链管理;钢材、铜材及其他金属材料、轴承、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等。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3,216.05万元,净资产421.7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8,413.94万元,净利润138.75万元。

  (12)卧龙电气(越南)有限公司

  主营电机及控制装置研发、制造、销售等。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公司持股100%。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35,736.24万元,净资产8,120.13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5,476.78万元,净利润2,127.52万元。

  (13)卧龙采埃孚汽车电机有限公司

  主营汽车驱动电机及其零配件的制造、销售等。注册资本41,210.61万元,公司持股74%。经审计,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66,689.28万元,净资产39,570.62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5,888.40万元,净利润-1,640.00万元。

  (14)绍兴欧力-卧龙振动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制造销售振动电机、振动器、料位器、振动棒等,注册资本4834.81万美元,公司持股95.86%。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4,588.42万元,净资产44,080.24万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8,713.47万元,净利润4,118.3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及担保授信实施

  董事会意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正常,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2022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以上议案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上述银行授信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相关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待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展期协议书》等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超过该等额度范围的其他授信贷款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四、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314,135.06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8.30%;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4,2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13.92%;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3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营运质量,优化资产结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租赁”)建立长期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关系。在满足融资租赁业务基本条件下,卧龙租赁拟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协议有效期拟定一年,在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名称: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卧龙租赁将综合考虑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在融资、产品促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提高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卧龙租赁承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成本、费用水平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A-855室

  营业执照号:91310000094234528P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控股”)是卧龙租赁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卧龙租赁99.8%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卧龙租赁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卧龙租赁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与卧龙租赁签订的《2022年度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融资成本、费用水平不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费用水平。具体业务开展时,再行签订相关业务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投资风险,通过其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

  五、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庞欣元、黎明、万创奇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可。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上海卧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年度框架协议》,既可以解决公司对资金的需求,提高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优化资产结构,又能充分利用关联方在融资、产品促销、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2-03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3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3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庞欣元

  董事、总裁:黎明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剑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至05月12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肖尧

  电话:0575-82176628

  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的主要原材料是铜(漆包线)、钢材(硅钢和冷轧钢),蓄电池主要原材料是铅(铅锭),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在2022年度对原材料铜、铅进行套期保值。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的铜、铅期货品种。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生产产品原材料需求测算,2022年度拟对不超过6,000吨铜、铅期货套期保值,预计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根据原材料需求量进行等值期货套保。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材料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4、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对资金风险、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进行把控;同时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防范风险。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制度,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等环节进行控制。

  按照《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商品期货套保保证金额度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本次期货套保事宜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提取金额及用途

  按照《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公司提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总额为2,181.92万元,资金将全部用于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卧龙电驱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1、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提取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股东、公司和员工各方利益,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提取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奖励基金的议案。

  2、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修订《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鉴于公司内部进行组织架构及人事调整:全球销售总部总裁由庞欣元变更为黎明;日用电机事业群总裁由黎明变更为张红信;特种电机事业群更名为机电事业群。因此,自2022年考核期起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分别为公司大型驱动事业群总裁万创奇、工业驱动事业群总裁莫宇峰、日用电机事业群总裁张红信、机电事业群总裁周军以及全球销售总部总裁黎明。

  (2)调整员工持股计划之奖励基金提取中的相关表述及参数

  修订前:

  2、集团要求的各事业群净资产回报率如下表所示:

  ■

  修订后:

  2、集团要求的各事业群净资产回报率如下表所示:

  ■

  (3)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相关考核目标的描述

  修订前: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事业群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分两期解锁至持有人,每期解锁间隔12个月。若各事业部当年实际达成业绩达到解锁前一年度该考核目标,持有人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比例如下:第一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50%;第二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剩余50%。各持有人最终解锁份额将根据考核达成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修订后:

  各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之后,根据上一年度事业群业绩目标的达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确定各持有人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并将该等对应的标的股票额度分两期解锁至持有人,每期解锁间隔12个月。若第一期考核当年该事业群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考核当年的净资产回报率目标值,第一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50%;若第二期考核当年该事业群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考核当年的净资产回报率目标值,第二期解锁可享受当期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的50%。各持有人最终解锁份额将根据考核达成情况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4)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中的敏感期

  修改前:

  2、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修改后:

  2、员工持股计划各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此处修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中敏感期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新。

  除上述及其相关内容的修订外,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修订稿)》《公司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已做出同步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7.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40元/股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驱”、“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21年8月13日,公司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日,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卧龙电驱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5)。

  4、2021年9月16日,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中娄燕儿、赵钢、王伟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若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控制权,且激励对象仍留在该公司任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中马哲因公司失去对其任职子公司控制权,其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00万股。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因此公司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即7.40元/股。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2,738,000.00元人民币(不含向激励对象马哲支付的利息价款)。

  3、股东大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各项必需事宜。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7.00万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15,262,586股减至1,314,892,586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相关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娄燕儿、赵钢、王伟星因离职和马哲因任职公司控制权变动,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以上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7.00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7.4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股票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娄燕儿、赵钢、王伟星因离职和马哲因任职公司控制权变动,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决定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娄燕儿、赵钢、马哲、王伟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15,262,586元减少至1,314,892,58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30日起45天内,

  每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2)联系人:吴剑波、肖尧

  (3)邮政编码:312300

  (4)联系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

  (5)传真号码:0575-8217663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2022-03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新要求,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以合法合规和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为基础,以治理机构权责清晰、审议事项明确、决策程序精简高效为目标,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二、修订具体内容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除附件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四、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手续。

  五、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修订的相关条款如下:

  ■

  ■

  ■

  ■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2022-03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180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庞欣元、万创奇、黎明、莫宇峰、张红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 年 5 月 23 日-2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到本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大道西段 1801 号,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82176628、0575-82176629,传真:0575-82176636

  邮箱:wolong600580@wolong.com

  联系人:吴剑波,肖尧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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