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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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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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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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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无锡振华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6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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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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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无锡振华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无锡振华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保荐代表人:刘  实    袁业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4 月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0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编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000,000.00元(含税),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2.97%。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全权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亿美嘉”)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期限一年,合计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无锡亿美嘉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综合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保理额度串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买断式票据直贴、柜台纸票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国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等。并为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钱琴燕女士为财务总监。新任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钱琴燕:女,1979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历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代财务总监。钱琴燕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金祥之胞兄钱金南之女,未持有公司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1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0,996,066.23元。以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80,29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959,330.11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01,081,944.20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合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30,000,000.00元, 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9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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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亿美嘉”)、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方园”)、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恒升祥”)、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君润”)、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振德”)、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伸祥”)上述六家是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截止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买断式票据直贴、柜台纸票承兑、网上承兑、人行电票承兑、国内买方保理、国内卖方保理、国内保函、国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市振华亿美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富安商业广场A区17号5楼

  法定代表人: 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无锡亿美嘉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机械零部件、五金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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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无锡市振华方园模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8.00万元

  注册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无锡方园100%股权。

  经营范围:模具、工具夹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研发、设计、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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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80.00万元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亭一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武汉恒升祥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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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郑州振华君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00万元

  注册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经开第二十一大街135号

  法定代表人: 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郑州君润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及研发。(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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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500.00万元

  注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三屿工业园区焦安路2号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宁德振德100%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紧固件、电子仪器的制造、销售、加工、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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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上海恒伸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45.00万元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鸿音路1211号10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钱犇

  股本结构:本公司持有上海恒伸祥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紧固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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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权额度内相关的内容、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和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及时获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规划,且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19证券简称:无锡振华公告编号:2022-01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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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特别决议议案:第6号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号、第10号、第11号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提供上述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请于2022年5月18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一)证券法务部详情信息如下:

  收件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214161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星期五)9:00-11: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联 系 人:秦宇蒙

  联系电话: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0510-85592399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会场。

  (3)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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