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现金管理的产品可以是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的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16元,回购数量为139.2244万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691.8484万元(含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1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因证监会颁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原注册资本:
841,558,502.00元。
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40,166,258.00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因证监会颁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修订的内容详见下表:
■
上述注册资本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2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5号)核准,本公司2019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461,749股,发行价为2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689,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3,773.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7,896,226.42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2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19]3850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存款利息等)金额人民币700,231,090.1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12,351,431.80元,本年度使用387,879,658.31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本年度使用372,656,205.35元,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223,452.96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685,007,637.1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223,452.96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存款利息等)金额人民币700,231,090.1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7,896,226.42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2,334,863.6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民生证券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本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民生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账户余额均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机械用高端液压马达建设项目”“工程机械用高端液压主泵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356号和宝安路18号,变更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A-19小区(福州路以东、长江路以北、上海大街以南)。该次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12月24日,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鉴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机械用高端液压马达建设项目”“液压破碎锤建设项目”和“工程机械用高端液压主泵建设项目”已完成基本投入,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509.71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2.19%,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部分设备尾款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等程序。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注销,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223,452.96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迪精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艾迪精密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3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居忠,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明坤,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王治宾,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曾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该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4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利润分配的方案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69,761,712.53元,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总计1,429,146,54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55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987,020.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5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469,761,712.53元,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总计1,429,146,549.0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0,987,020.2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其原因主要为:
1、保障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需求。鉴于目前工程机械领域中多类机械的高端液压件产品均为进口产品,公司将继续拓展产品线。在充分做好挖掘机用高端液压件产品的同时,快速开发通用类液压件并快速产业化,实现多品类的国产替代进口,同时积极研发电控类液压产品。进一步提升工业机器人产能,开发新机型,扩大生产规模。多品类开发硬质合金刀具及刀片、钻头等产品。以上项目的建设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2、为了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的情况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目前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分析各因素后,决定采取较低比例的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在保障公司股东现金分红的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利润分配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5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随即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598,809,616股增加至601,113,216股。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经办具体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1、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回购价格由36.80元/股调整为26.16元/股,回购数量由99.4460万股调整为139.2244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2020年利润分派时现金股利已发放给激励对象。
2020年度利润分派调整:
P1=(P0-V)/(1+n)=( 36.80-0.18)/( 1+0.4)= 26.16元/股。
3、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0年度利润分派调整:
22个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12.1700*(1+0.4)=17.0380万股;
353个业绩考核未达标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数量:
Q=Q0×(1+n)= 87.2760*(1+0.4)= 122.1864万股。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16元,回购数量为139.2244万股,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691.8484万元(含利息),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调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益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6.80元/股调整为26.16元/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4460万股调整为139.2244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8 证券简称:艾迪精密 公告编号:2022-026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随即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年4月28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598,809,616股增加至601,113,216股。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的净利润为34,218.40万元,2021年净利润为46,976.17万元,净利润增长率为37.28%,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公司将上述353名(不包括离职人员)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122.18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应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9.2244万股。
2、回购价格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故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6.80元/股调整为26.1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139.2244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3,691.8484万元(含利息)。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40,166,258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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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1、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21人因离职、1人因被选举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22名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0380万股,回购353名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1864万股。本次回购数量合计为139.2244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