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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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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5,464,506.9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99,037,736.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03,773.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548,311.78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00,00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99%。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对董事会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于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5,464,506.9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99,037,736.7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03,773.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7,548,311.78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33,34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00,005,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9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业务收入、2021 年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未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 80万元(含税)。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该项议案内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情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0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薪酬确认依据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确认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基于公司的考核制度,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薪酬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田利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已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与我们进行沟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市场需求,定价公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认可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市场需求,定价公允,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

  5、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核查意见如下: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系因公司离任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担任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丁成荣先生于2019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2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2021年2月后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注2: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3: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北京华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中国染料工业协会

  ■

  注4:因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保密,无法获取其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接受劳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或参考市场价的协议价进行交易。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中未发生过违约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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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子公司预计2022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各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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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2年拟为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已为其提供担保余额8,000万元),为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下列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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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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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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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杭州福莱蒽特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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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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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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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情况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待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四、后续担保事宜的办理授权

  (一)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权董事长李百春先生在担保额度不超71,000万元以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为被担保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票据质押融资、信用证等提供担保。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范围内,对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变化作适度调整。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公司之间作调整。

  (三)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全资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均是基于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行为风险较小,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9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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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5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5家控股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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