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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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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以总股份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75,036,31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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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情况说明

  (1)照明电器行业分类

  照明电器行业的主要上下游行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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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D照明产品的上游主要是芯片、传感器、面板、电源、模组、网关/智能控制器等,零部件中最核心的是LED芯片,近年来我国本土芯片制造商已做大做强。同时,LED封装行业亦稳步发展,同LED芯片厂家共同推动了下游照明电器企业开拓LED照明产品市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照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销售和相关照明工程的实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包含产品、设计在内的综合解决方案。照明电器行业的下游面临的是各级经销商和终端应用,根据终端应用领域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照明应用、办公照明应用、家庭照明应用、景观照明应用、工矿照明应用等不同细分市场。

  (2)LED照明行业特性

  ①区域性

  当前,全球LED照明产业初步形成了以亚洲、欧洲及北美三大区域为中心的产业分布和竞争格局。中国是全球重要的LED照明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亚洲、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主要的产品消费市场。

  ②季节性

  LED照明产品应用领域比较广泛,在日常生活、商业、生产、工程、交通、等各个领域均有长期稳定的应用需求,因此总体市场季节性特征不明显。但细分市场LED商业照明产品主要是面向商业客户,受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节假日期间往往是销售旺季,国内的“五一”、“十一”、“双十一”、“农历新年”期间,国外的“圣诞”期间,品牌商客户会加大对商业照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因此下半年是商业照明行业的销售旺季,在新年假期过后的上半年,销售相对平淡。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①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提高

  中国是LED照明产品最大的生产制造国,随着国内LED照明市场渗透率快速攀升至七成以上,LED照明已基本成为照明应用的刚需,国内的LED照明市场规模呈现出较全球平均水平更快的增长势头。据统计,中国LED照明市场产值规模由2016年的3,01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26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4.95%。预计2021年中国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5,825亿元。

  ②国内LED照明渗透率大大提高

  根据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CSA)的统计,中国LED照明产品国内市场渗透率(LED照明产品国内销售数量/照明产品国内总销售数量)由2016年的42%提升至2020年的78%,发展迅速,行业市场规模进一步加大。

  ③智能家居照明领域

  伴随着5G商用以及新业态的布局,智能产业迎来了很好的发展方向,智能照明单品迎来了爆发式增长。而互联网时代主力军90后的到来,让智能照明产品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从市场需求角度,智能照明对传统照明市场的替代效应也会极大激发智能照明市场的需求,智能照明产业极具诱惑力的市场“大蛋糕”已逐步呈现,预计2025年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超千亿元。阳光照明以参编单位身份协同其他会员单位共同发布《2019新渠道智能家居照明白皮书》,这是国内首次以智能家居照明渠道分析为内容的公开文件。

  ④双碳

  绿色LED照明是推动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符合报告中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根据相关统计显示,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13%,若全社会实现LED照明产品替换,每年可节电约3500亿千瓦时,相当于4座三峡水电站的发电量。特别是从2021年底实行限电政策以来,全国各地出现了一波“LED路灯”替换潮,相关项目招标数量每月增速超过10%。据中照网统计,仅在2021年10月-11月下旬就已经发布了超过10亿金额的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因此,在LED节能照明改造部分仍然存在较大市场空间,是重点关注的领域。

  ⑤新、老基建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用好政府投资资金,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每一个都是建设项目基本都与照明相关联。从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的高速建设都会加快智能照明应用,以人为本的照明融入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2年,基建投资将挑起带动内需的大梁,新基建、老基建会共同发挥作用,照明领域有望持续受益。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涵盖了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通用照明,同时覆盖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工电器等。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LED光源及灯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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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经营模式

  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树立了国际化的视野和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实现从生产型企业向经营型企业的转变。在不断夯实生产制造能力的同时,提升企业开拓市场、自主创新、照明设计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从单品化到系统集成化的完整服务,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明产品提供商和照明系统服务供应商。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及配件、金属材料、电线类材料、塑胶材料、发光二极管以及光源材料等。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和提高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

  公司集团采购管理中心通过SAP、SRM系统,对供应商订单接收,合同管理、讯竞价、送货等一系列业务进行了规范管理,加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流,实现业务过程、业务结果的实时跟踪和追溯,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采取计划式与订单驱动式。计划式是指企业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预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定原材料、各类半成品及成品的安全库存,制定库存计划,再根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此类生产模式主要应用于标准化产品。订单驱动式是指企业根据从客户处接取到的产品采购订单或投标接取照明工程项目后,根据订单或项目所需产品种类、技术特征等,进行定量的原材料或半成品采购,再组织制定生产计划。此类生产模式可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定制化的要求。

  3、销售模式

  (1)企业层面:公司将大力拓展自主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升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比,管理层强调要进一步实现从代工模式转变为自主品牌、自主市场的销售模式。

  (2)渠道层面:在线有的和新的渠道中取得横向和纵向的增长(如:零售、商分、五金、项目渠道、新渠道、电商、地产、户外等)。

  (3)用户层面:最大限度地了解消费者需求,通过在每个互动售点增加消费者、购买者和客户对品牌的相关系和差异性的了解来建立和加强持续性竞争优势;

  (4)品牌层面:公司自有品牌“Energetic”、“MEGAMAN”、“Nordlux”等的拓展,依托本地经销商以及亚马逊等知名海外电商平台导流,实现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为国际知名照明企业、境外照明批发商、境外连锁型终端超市等进行代工生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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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对全球市场的严重冲击和日趋复杂的外部格局下,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2.64亿元,同比下降11.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亿元,同比下降34.82%。其中,LED光源产品收入11.05亿元,同比下降33.02%,销量2.27亿只(套),同比下降15.02%;LED灯具产品收入29.06亿元,同比增长1.31%,销量0.87亿只(套),同比下降6.3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电话方式确认。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花天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的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 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2-01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依法运作,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 平。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做到及时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 其他经营班子成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各项经营风险均在可 控的范围内,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认购股权、出售资产等事项, 购买价格和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 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交易 事项均能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未发生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总股本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的股本数1,375,181,566股作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4,264,106,135.9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5,844,782.3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21年度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5,657,076.73元,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63,947,178.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2、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9,478,06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后的股本数1,375,181,566股作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共派发现金红利275,036,31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87.0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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