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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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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130,000.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会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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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指引》(2012年修订)显示,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公司主要产品的属性,公司所属医药制造细分行业为化学原料药。

  医药行业作为朝阳行业,一直以来稳步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营业成本为15,606.8亿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

  (一)行业发展阶段

  近年来,医药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并被列入到相关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专栏11:新药创制与产业化工程)、“中国制造2025”、《“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中,在未来将成为中国经济又一个新的增长点。同时,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大背景之下,随着人民对于医药医疗需求的增加,医药行业也迎来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和需求空间。2016年,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一些落后产能被淘汰,原料药市场价格良性回升,市场集中度提升带来效益的提升,推动医药行业整体环境有所改善。

  (二)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关系国计民生,药品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居民对医药产品的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未来持续发展。

  (三)行业政策

  1、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密切跟踪临床用药结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特色原料药和创新原料药,提高新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推动原料药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开发一批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品种,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生产基地。原料药产业创新发展和先进制造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供给体系韧性显著增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为国际竞争合作锻造特色长板。随着带量采购政策的常态化推进,预计原料药在整个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将逐渐加重,具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特征的制药企业将得以更好的进行成本管控,从而提升差异化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2、2022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将继续把提高医药工业EHS管理水平,特别是把提高原料药绿色生产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希望推动原料药绿色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强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应用,从源头消除和控制污染,解决危废治理、VOCs排放等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原料药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和评价体系,创建一批原料药绿色生产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促进原料药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特色复杂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呼吸系统、心血管、抗感染、神经系统、抗肿瘤和女性健康药物的原料药和中间体,具体产品及其用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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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产品进行研发、生产,通过注册、GMP认证等多项工作,最终实现产品的上市销售;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公司也经营部分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贸易业务。

  1、自产业务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度末根据客户及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对于客户采购小批量用于研究开发或者验证批阶段的产品,公司会结合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市场开拓重要性、客户关系维护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生产。公司生产严格遵循国内外规范市场GMP生产管理模式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卫生清洁度操作规程、质量管理操作规程、物料存储管理标准等实施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以保证产品生产、存储、质量控制的安全、稳定与规范。

  (2)采购模式

  公司的物流部统一负责采购公司所需的各物资,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等。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各自的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物料需求计划,经审批后交由物流部统一进行采购。公司建立了相关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公司上游原材料的质量以及确保采购价格处于合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公司节约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超过90%的产品以出口的形式销往国外,少量销售给国内客户。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客户群体主要为原料药生产企业和制剂生产企业。由于多年的业务合作建立的商业信任,以及医药原料药和高级中间体与客户注册黏着性强的原因,公司客户需要保持供应商稳定,因此公司大部分客户也相对稳定;其次,为开拓新的市场,部分产品也通过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公司的营销中心统一负责产品销售业务。营销团队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的调研,并借助全球的医药展销会、客户拜访、网络、贸易商以及渠道介绍等各种方式进行市场开拓。

  2、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在销售自有产品的同时,也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贸易业务。公司主要贸易业务产品与自产业务产品不相同,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参与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快速地为客户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产品;②利用自身对药政市场的理解,居中沟通协调,帮助国内供应商提升GMP体系,同时协助其完成原料药及中间体注册程序。

  公司贸易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业务人员通过已有客户资源、交易展会、网络查询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在收到客户初期需求后,选择和推介质量体系完备、价格具有竞争力的厂家给客户报价、提供样品,协助客户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在商业采购阶段,按照客户的采购需求与已注册的供应商协定采购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付款账期等;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商定的内容签订业务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贸易业务综合考虑产品市场占有率、客户需求及评价、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的目标执行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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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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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33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7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6,33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7%。

  截至2021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172,143.33万元,较期初增长12.28%;负债总额为21,343.70万元,较期初增长44.2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624.69万元,较期初增长8.74%;资产负债率为12.40%。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需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中的董事薪酬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00—16:0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愿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运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依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议案》制订监事薪酬。

  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周悦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桐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拟推荐杨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713,891.2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642,174.6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764,217.4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61,694,339.33元,扣除已分配利润48,120,0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9,452,296.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13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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