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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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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10.1429万元,截止2022年03月31日,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361,894.57万元,净资产为154,507.07万元,总负债为207,387.5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1%。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 362 号全发商业大厦19 楼1910室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主营电子商务、物流及仓储贸易。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美金,截止2022年03月31日,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8,520.54万元,净资产为13,401.68万元,总负债为85,118.8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7%。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更好拓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89.7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89.7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54,507.07万元的2.0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办理融资授信等业务,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不超过一千万美金。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运作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美金一千万的融资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公司为子公司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本公司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1年7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叉车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3,810.14万元,截止2022年03月31日,东方嘉盛的总资产为361,894.57万元,净资产为154,507.07万元,总负债为207,387.5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31%。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 362 号全发商业大厦 19 楼 1910 室

  法定代表人:孙卫平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主营电子商务、物流及仓储贸易。

  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美金,截止2022年03月31日,东方嘉盛商贸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8,520.54万元,净资产为13,401.68万元,总负债为85,118.8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9.07%。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推动其业务更好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公司为此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更好拓展生产经营业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89.7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89.7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54,507.07万元的2.06%,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并获取无风险收益、提高股东回报,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对上述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有价证券等;既可采取到期交割,也可采取差额结算。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人民币或其他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以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为基础,达到降低财务结算成本及获取无风险收益的目的。

  2、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八、监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外币融资风险敞口业务、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业务等)。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公司及子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20亿美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2022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二年。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可操作主体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2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日常对外支付需求,及时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以上操作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六、风险及管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邓建民先生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并授权邓建民先生办理上述额度项下具体事项。为简化在以上额度内每次办理业务的手续,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加盖其私人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本公司负责。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内审部。

  3、内审部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性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内审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出监管报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6、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将制定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的内控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以及流程的管控,有效规避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对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发展的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随着公司各类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日常经营收付的资金量随之增加,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于本年度内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九、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效益,回报广大股东,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存量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提供展览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网上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仪器、实验室设备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生物技术制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肥料、农药的销售;体育设备、体育用品及零配件的销售;医疗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叉车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仓储物流;家畜冷冻制品的销售;乳制品的批发和零售;酒类、药品的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拟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基于以上经营范围增加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三、授权事项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订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 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2022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上述各议案已经于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三)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4日(星期五)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三)(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5331166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caochunfu@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6、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公司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2年5月日

  

  附件 2: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柳攀先生为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监,同时免去汪健原信息技术中心总监职务,以上任命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汪先生免去信息技术中心总监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职务。汪先生在担任信息技术中心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经营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柳先生简历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柳攀先生简历

  柳攀,19800613,中国,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上海安复仕软件有限公司、上海第九城市计算机信息公司、上海汇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担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IT技术经理。

  柳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监事会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经事后审核,对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补充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5.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议案6: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议案7: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核查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阅情况,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议案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议案11: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议案12: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议案13: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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