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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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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从事高端智能成套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前景较广阔的光伏和瓦楞包装领域,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一)行业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1.光伏行业

  (1)政策方面,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成为各国共识

  在双碳背景下,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叠加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国际油价飙升等因素,能源危机问题凸显,发展清洁能源更是被提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截至2021年11月15日,巴黎气候协定中,已有182个缔约方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其国家自主发展承诺,其中有144个缔约方有量化目标,并且有109个国家关注可再生能源发电。美国方面,2021年10月28日美国总统拜登宣布《Build Back Better Act》框架体系,拟计划投资5550亿美元于清洁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欧盟方面,2022年3月8日发布《欧洲廉价、安全、可持续能源联合行动》,方案再次明确强调加快新能源建设,在2021年7月的目标基础上新增80GW光伏或风电装机规模。具体来看,2021-2030年欧盟新增光伏、风电的目标分别为420GW、480GW。日本方面,2021年10月22日,日本内阁批准第六版《能源基本计划》,目标将2030年电源构成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扩大到36%至38%。

  我国而言,2021年多项政策密集出台,明确了光伏在我国完成双碳目标的重要作用。2021年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工商业分布式地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10月24日,碳中和碳达峰顶层设计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颁布,到2025年、2030年、206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20%左右、25%左右、80%以上。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涉及19省份,规模总计97.05GW。

  (2)市场方面,光伏发电迎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光伏发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最有竞争力的电源形式。2021年全球各国新增装机数据亮眼,中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同比增长13.9%;欧盟新增装机25.9GW,同比增长近34%;美国预计新增装机近26.8GW,预期同比增长约39.6%;印度新增装机11.89GW,同比增长218%左右。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预计2022-2025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达到232-286GW。据IEA于2021年发布的《Net_Zero_by_2050》中测算,预计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水电、其他可再生能源)占电力供应比例接近70%,占比最大的光伏发电占能源供应比例约20%,装机规模达到2020年的20倍。另根据IEA于2021年发布的《2021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全球领先,预计至2026年,中国光伏、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1200GW,相较于2030年的承诺时间提前4年完成。基于GEIDCO于2021年的分析报告,2025年,我国电力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2950GW。其中,清洁能源装机1700GW,占比57.5%;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559GW。2030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提升至67.5%,其中光伏累计装机量1025GW。

  (3)技术方面,各环节技术迭代促进设备需求

  光伏产业链为“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电站”;所需设备主要包括硅料生产设备,硅片生产设备,电池片制造设备,组件制造设备,薄膜电池组件制造设备等5大类。公司核心业务为光伏组件设备,同时新布局的业务主要为光伏电池片设备。

  作为光伏行业的配套产业,光伏设备行业具有“一代技术、一代工艺、一代设备”的特点。光伏行业技术迭代十分迅速,一般电池片、组件生产线建设时的预定投资回收期仅为3年左右。光伏组件环节位于产业链下游,除了本环节自身的技术迭代,还受到上游环节技术路线的影响。1)硅片尺寸的影响。2021年182mm、210mm硅片合计占比45%,且呈持续快速扩大趋势。随着硅片、电池片尺寸的放大,早期组件设备难以兼容,因此带来组件设备更新换代需求。2)电池片技术路线的影响。2021年规模化生产单晶电池以PERC技术为主,但行业同时存在HJT、TOPCon、IBC以及钙钛矿电池等多种新技术路线。新电池技术路线有的较PERC工艺有较大差别,因此在组件环节进行封装时,存在不同的技术要求,由此可能带来组件环节设备和工艺的变化。3)组件环节,半片、叠瓦等技术将会带动组件设备的更新需求增长。

  2.瓦楞包装行业

  (1)政策方面,国家利好政策助力行业长远发展

  瓦楞包装属于纸制品包装行业,具有轻量化、可回收利用、易降解等特点,可以实现“以纸代木”和“以纸代塑”,并且瓦楞纸印刷时主要采用无毒易分解的环保水性油墨,所以瓦楞纸是目前公认的“绿色包装产品”。在商品流通领域里,不论是用于运输包装的瓦楞纸箱,还是用于销售包装的纸盒、纸袋、或是以纸板为基材的复合包装材料,都居各种包装材料之首。因此,纸制品包装行业作为绿色环保的服务型制造业,一直获得各个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国际方面,2022年3月2日,全球175个国家在联合国环境大会上通过了《终结塑料污染:迈向具有国际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历史性决议,该决议旨在摆脱一次性塑料,并在 2024 年底之前完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草案。随着该草案的制定和实施,作为塑料替代产品的纸包装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方面,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易回收、易循环、可降解”的总原则,规定在2022年前,主要地区禁止快递业进一步加强不可降解塑料的使用,并推动使用纸张作为替代材料进行包装。2020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快递规范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2021年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邮政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国内首部关于快递包装治理的专项部门规章,围绕邮件快件用什么包、怎么包、怎么管三个关键问题,明确了制度设计和条款内容,对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和邮政快递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2)市场方面,下游行业市场整体规模稳健增长

  公司生产的瓦楞包装装备主要用来生产箱纸板和瓦楞纸箱,其市场需求与下游行业的发展应用密不可分。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公,在2021年的7739.06万吨纸制品产量中,全国瓦楞纸箱累计产量为3444.24万吨,同比增长4.71%,箱纸板全国箱纸板累计完成产量1680.40万吨,同比增长19.97%。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瓦楞纸板市场由2014年的791亿平方米增至2020年的869亿平方米,复合年增长率为1.58%,预计2024年前将将进一步增至949亿平方米,2020年至2024年的年增长率为3.0%。

  从行业终端来看,瓦楞包装行业下游面对周期性与非周期性的多个行业,市场广阔而分散,自身调节能力强。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下游电子、食品和饮料用瓦楞包装三者占比为67.5%,快递行业占比13%,快递行业的飞速发展促使快递瓦楞包装份额提升。根据国家邮政局,2021年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1083.0亿件,同比增长29.9%。

  (3)技术方面,产品升级趋势明显,“智慧型工厂”成为行业趋势

  随着瓦楞纸箱消费结构的升级、人力成本的增加、节能环保压力的增强,瓦楞纸箱生产企业对自动化程度较高、整体性能先进的设备需求增加。如何让产品自主分辨订单状况结构、智能化调整速度,以及根据生产条件和环境降低人工依赖,已逐渐成为瓦楞包装设备的必要要求。

  同时,随着新兴市场瓦楞纸箱市场的成熟,瓦楞纸箱生产行业将进入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纸箱厂意识到整厂规划的重要性,并迫切需要全面打通从原纸入库、接单排程、智能瓦线、智能物流、数码打印、印刷模切、机器人码垛、AGV无人叉车,成品智能立体仓储与智能排车管理等,实现设备智能化生产与物料智能化输送、整厂数据共享并互联互通。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单一设备向整线设备、规模化向兼顾个性化、柔性化转变势在必行。由同一供应商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将是行业发展趋势。未来,产品布局全面、掌握know-how、技术积累深厚的公司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行业地位

  1.光伏行业

  子公司晟成光伏是国内知名的光伏智能装备供应商,自成立以来即涉足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领域。晟成光伏凭借多年来优异的自主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售后服务体系,已成为向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商提供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及整体解决方案的少数厂家之一。公司的核心产品光伏组件流水线已经得到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全球主流组件生产企业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随着近年国内光伏产业市场容量的迅速扩大和频繁的技术迭代,晟成光伏紧跟光伏领域的最新技术发展前沿,产品不断迭代升级,业绩增长迅速。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处调研显示,在同类型企业中,2019-2021年公司生产的光伏组件智能化产线设备市场规模在全球、全国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巩固光伏组件设备领域优势地位的同时,以行业快速发展和技术升级为契机,加快全产业链和新技术布局,将在前期产品验证基础上进一步在HJT、TOPCon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光伏电池核心生产设备上进行研发、升级和迭代,成为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技术优势的核心设备供应商。

  2.瓦楞包装行业

  公司母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瓦楞纸包装智能成套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之一,在瓦楞包装设备领域深耕细作近半个世纪,拥有数量巨大的存量客户,同时积极布局产业链上下游,具备全链条供应能力,成为全球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从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美誉度来看,公司在国内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根据第三方机构云印大数据中心2020年的统计,公司在全国瓦楞纸生产线数量占比为23.39%,排名第一。公司品牌受到行业广泛认可,先后获得“中国纸箱行业十年最具品牌价值奖”、“最具影响力十大品牌”、“中国包装百强企业”等奖项。

  从技术水平来看,公司核心产品行业领先。公司历时两年多潜心研发的“超宽幅高速智能瓦楞纸板生产装备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为国内首条400m/min高速、3300mm大宽幅瓦楞纸板生产线,填补了国内3300mm瓦楞纸板生产设备技术空白,打破国外企业垄断,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项目研发过程中攻克多项瓦楞关键技术瓶颈,也获得多项知识产权,包括9项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78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软件著作权、发表期刊论文3篇。

  从全球范围来看,国际同行的知名企业有德国BHS、意大利Fosber(东方精工子公司)、美国马贵等。随着公司高端精品战略、国际化战略和品牌化战略的逐步实施,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公司正在向国际头部企业逐步迈进。

  (一)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以高端装备为核心业务的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光伏和瓦楞包装两大行业。

  1.光伏行业

  子公司晟成光伏主要从事光伏行业智能化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晟成光伏深耕组件领域多年,凭借着先进的技术、高效的产品以及优质的服务,公司业务已经覆盖了国内外所有主流光伏企业,并将业务从组件拓展到电池片等其他环节。截至目前,其智能装备产品已远销美国、德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印度、巴西等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主要产品有:①组件智能装备:组件流水线、层压机、激光划片机、玻璃上料机、包装线等。同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兼容常规、双玻、半片、MBB、叠瓦等不同组件产品;②电池片/硅片智能装备:HJT清洗制绒设备、HJT硅片吸杂前清洗机、制绒上下料机、在线扩散插片机、刻蚀上下料机、高速倒片机、退火/氧化插片机、PE插片机等;③软件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MES)。同时可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智能仓储整体解决方案。

  京山轻机光伏装备业务主要产品

  ■

  ■■

  2.瓦楞包装行业

  公司母公司属于纸制品瓦楞包装机械设备行业,是国内最早从事智能瓦楞纸箱包装高端装备研发、设计和生产的公司之一。依托多年来在瓦楞包装机械领域的深耕细作,以及公司内部持续研发和创新,公司已成为全球行业内产品线最齐全的公司之一。

  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及全套智能设备,包括含高端瓦楞纸板生产线、智能水性印刷设备、数码印刷设备、智能仓储和智能物流。

  京山轻机瓦楞包装设备主要产品

  ■■■■■

  在核心装备制造业务之外,公司也从事汽车零部件铸造和锂电池设备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成套智能设备,客户需求会略有差异,属定制化产品,因此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定制生产模式。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根据合同和生产状况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按照客户要求交付验收并提供售后服务。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主要系自动化产品的生产特点所决定的。公司主要针对下游客户的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自动化设备和单台(套)产品。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智能化程度高等特点,与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化产品制造业有较大区别。公司除通用的零部件部分外,客户配置的不同所需模块等亦有所不同,因此采购、生产、销售均需按照“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模式运行。虽然公司所涉及行业应用较多导致产品品种较多,但在电气产品等方面基本相同,公司亦不断加强集团统一采购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成本下降;生产方面,设计、加工、安装、调试、交付、服务等各个环节,均以项目制进行统一安排;销售方面,每个产品均事先有订单,采用的均为直销模式,代理经销情况较为少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相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等。公司基于产品升级对机器视觉技术的需求,在2015年-2017年期间分三次小额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参股,2015年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2017年采用权益法核算。2015年-2017年公司不能控制深圳慧大成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情况无法掌握。2018年公司再次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慧大成经营不善,公司在2020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公司运营,发现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故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2016年-2018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2018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现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前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6,000万元-22,000万元。

  经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83.25万元,较预计的16,000万元减少了1,416万元,减少比例为8.85%,主要原因是2021年深圳慧大成审计进行过程中对应收款和存货等事项的风险判断高于业绩预告时的预估,慧大成2021年度净利润为-8,651.36万元,并因深圳慧大成的超额亏损,导致深圳慧大成因生产经营需要累计向公司借款也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2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1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832,530.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130,947.22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963,477.31元;2021年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33,944,740.9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5,144,262.96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089,003.92元。

  2.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79,089,003.92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中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用1,500万元至2,5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经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尚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2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22)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从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底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分红的条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分配预案,即: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1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6)。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27)。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8)。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2-2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德军、谢获宝、刘林青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22)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从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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