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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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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一、 公司简介

  (一) 公司名称: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28.8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栋21层

  (四)成立时间:2002年11月28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1.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 (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 经营区域:

  上海市、四川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江苏省、 湖北省、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陕西省、河北省、安徽省。

  (六)法定代表人:施华(董事长)

  (七)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本公司反馈投诉信息。公司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后,对于反馈的情况将进行核实调查,针对事实清晰,争议简单的投诉案件,7个工作日内反馈消费者处理结果。针对情形复杂的投诉案件,15个工作日内反馈消费者处理结果。本公司投诉渠道信息公示如下:

  全国统一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5882

  人工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8:00

  服务信箱: CS@pkufi.com

  来访及来函地址:可参见公司官网“分公司介绍”中各分公司的地址信息。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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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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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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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

  详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3.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说明

  无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公司聘请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曾浩和陈姚宏,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德勤审计。德勤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分别由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和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组成。其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分别由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组成;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在财务报表中,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列报;非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列报。

  (一)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单元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主要考虑销售渠道、产品责任、保单生效年度、交费方式、保单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具有同质保风险合同组合作为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指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计量单元的确定标准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二)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方法

  公司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i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

  公司在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同时单独计量了边际因素。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其中风险边际是公司因承担保险合同未来现金流量数量和时间上的不确定性而获得的、其金额基于相关的精算假设确定的补偿;剩余边际系因不确定首日利得而确认的、其初始金额等于不利情景下的负债的相反数。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但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的剩余边际的初始金额不得为负。

  公司在评估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包括合理估计负债、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三个部分。

  合理估计负债即为公司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风险边际系因未来现金流在金额和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除合理估计负债外还需要风险边际作为负债的一部分,公司根据自身的经验数据和相关的行业指导数据选择适当的风险边际,计入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采用情景对比法确定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风险边际,不利情景根据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不确定性和影响程度选择确定。

  对于风险边际,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前可获得的信息进行重新计量,并将评估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保险合同的利源进行分析,选择合理的利润驱动因素,使得边际随着确认保险合同收入和提供服务而逐步实现,释放部分确认为利润。在计量单元签发时确定每期边际摊销额和利润驱动因素的比例(摊销比例=剩余边际(t)/利润驱动因素的现值(t))。在以后资产负债评估日,评估摊销比例采用计量单元签发时点的基于不利情景下的估计,不得变动。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公司对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业务保险责任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公司采用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按照未赚保费法,公司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时,以确认的保费收入为基础,在减去佣金及手续费、保险保障基金、监管费用及其他增量成本后计提本准备金。初始确认后,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进行后续计量。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对资产负债表日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所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公司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按最高不超过该保单对该保险事故所承诺的保险金额,采用逐案估计法等合理的方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系指公司对已发生但尚未向公司提出保险赔付金额要求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公司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链梯法、赔付率法、平均期限法等方法,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3)理赔费用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查勘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公司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提理赔费用准备金。

  3.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为公司对尚未终止的人寿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保险合同准备金应当以公司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预期的未来净现金流主要包括:(i)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ii)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iii)预期未来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及折现率,并确定应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在确定折现率时,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采用基础利率曲线加综合溢价,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采用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公司在计量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时,预测未来净现金流出的期间为整个保险期间。对于包含可续保选择权的保险合同,如果保单持有人很可能执行续保选择权并且公司不具有重新厘定保险费的权利,公司将预测期间延长至续保选择权终止的期间。若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应当考虑现金流时间和金额的不确定性的情景边际因素,并通过不利情景对比法单独计量风险边际,将该边际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应当确认首日利得,发生首日损失的,应当予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同一计量单元下的保单之间的首日利得和首日损失可以相互抵销。

  (三)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假设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非寿险业务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时需要对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金额作出合理估计,这些估计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在计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所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主要包括死亡率、疾病发生率等)、退保率、费用假设以及保单红利假设。

  公司对上述估值过程中所采用的假设会进行定期的分析和复核,所采用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折现率假设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公司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的预期,过去两年的包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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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750个工作日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及终极利率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折现率假设。过去两年的含风险边际的折现率假设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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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死亡率和发病率假设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根据公司签发的保单死亡率经验和发病率经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公司根据《中国人寿保险业2000 - 2003年经验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公司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长期寿险合同,如年金型保险合同适当考虑了未来死亡率改善,死亡风险假设作适当且不过分稳健的抵减。寿险合同的不确定风险主要来自流行病,例如禽流感、艾滋病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病症,以及生活方式的广泛改变,这些都会导致未来死亡经验恶化,进而导致负债不足。与此相类似,医疗保健和社会条件的持续改进会带来寿命的延长以至于超过公司确定保险合同负债时使用的假设。

  公司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以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发病率假设为基础,适当调整以反映公司历史经验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不确定因素主要来自两方面。首先,生活方式的改变会导致未来发病率经验恶化。其次,医疗技术的发展和保单持有人享有的医疗设施覆盖率的提高会提前重大疾病的确诊时间,导致重大疾病的给付提前。如果当期的发病率假设没有适当反应这些长期趋势,这方面最终都会导致负债不足。公司使用的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3.费用假设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保单单位成本,并考虑风险边际。单位成本是基于对实际经验的分析和未来的预期。单位成本因素以每份保单、保额的百分比、保费的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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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保单红利假设

  保单红利假设根据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公司的红利分配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综合合理确定。按照分红保险条款规定,公司有责任向分红保险合同持有人支付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5.退保率及其他假设

  退保率和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根据过去可信赖的经验、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的,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四)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结果

  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在2021年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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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七大类。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权益价格和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

  2021年,公司市场风险整体可控。关键风险指标方面:2021年各季度末,上市权益资产占比处在7%至9%之间,权益风险价值占比在处于7%至10%之间;资产负债久期缺口方面,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久期缺口为-8.52,与寿险行业平均水平相近。

  公司在严格遵守资金运用各项监管规定和公司总体风险偏好、年度投资授权方案要求的前提下,持续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事前投研判断、事中监测报告、事后评估处置等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严控市场风险:一是通过权益、固收、另类、风控合规等部门持续加强投研能力和专业素养,准确判断市场风向,规避潜在风险;二是通过每日盯市,实时监测资产价格变化,及时识别、计量、报告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动;三是定期(每月、每季度末)与不定期测算、分析重点风险指标,通过波动率、在险价值、最大回撤、资产负债久期缺口、利率敏感度、债券评级分布、投资集中度等风险指标,有效度量风险暴露,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处置风险;四是根据风险测度结果,严格落实风险处置机制,果断缓释、转移和规避相关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风险。

  我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保险资金投资的信用风险,主要为债务人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从投资产品来看,目前公司保险资金投资中涉及到信用风险的主要为银行存款、公开市场债券、非标金融产品等。关键风险指标方面:截至2021年末,公司AAA级别银行存款占比在80%以上,AAA级债券账面余额占比约77%。

  公司主要通过信用评估机制对投资相关的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包括:

  (1)债券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每次购买债券前,在参考外部评级的基础上,用内部信用分析模型对债券的发行人、担保人进行评级,将内部信用评级结果递交信用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通过后方可进行债券投资;2)每年对上一年度末持仓类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并将跟踪评级结果提交固定收益投资团队;3)持续收集持仓债券的公开信息,尽早发现可能引起信用风险的重大事件。

  (2)交易商的信用风险,公司制定了《北大方正人寿交易对手授信管理办法》,对交易对手授信决策和实施、额度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券商评估制度:对合作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合作券商须符合监管要求及制度规定的资质条件,以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操作流程的流畅性;2)建立了基金选择标准:从定量、定性的角度全面分析基金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基金公司备选名单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3)对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对手,我公司购买债券原则上采用款券对付(DVP)的方式进行交割。

  (3)存款银行的信用风险,公司对此类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如下:1)公司目前的存款银行主要为各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和大型外资法人银行在境内的分行;2)新增的存款银行必须符合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要求,并通过内部银行信用分析模型的评审。

  3.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费用率等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1年末,公司偿二代体系下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7.07亿元,非寿险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0.35亿元。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在公司当年风险限额范围内。

  公司定期追踪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等指标,针对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风险提示并采取应对措施,减少公司风险。2021年公司各渠道退保率水平正常,整体保单赔付的实际值与假设值的比率低于100%,费用预算执行情况正常,退保风险、赔付风险和费用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建立了偿二代体系下的保险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各环节管理流程及指标监测体系,同时在风险控制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1)设立产品管理委员会,对产品开发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通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进行产品风险管控;

  (2)定期进行经验分析,及时提示风险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3)通过核保制度有效防范和降低逆选择风险;

  (4)合理进行再保安排,将超额风险转移给高安全性的再保险公司,减少保险风险集中度对公司的影响;

  (5)加强业务质量的管控,将续保率做为业务部门的重要KPI考核指标,做好续期服务工作,力求提高保单持续率。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合规风险。

  公司持续加强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运用,识别关键流程中关键风险点,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明确关键控制,参照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管理。各职能部门依照内控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核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所辖活动的风险的管理和监控。风控合规部督促各职能部门识别和评估风险、定期监控关键风险指标、收集损失事件,加强操作风险的分析及追踪,督促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和流程,并实施合规检查。稽核审计部根据监管及公司要求确定检查频率和检查范围、评估内控有效性,对于审计发现问题,要求整改,并完善管控措施。

  2021年,公司依照监管规定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公司结合各类监管规定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了全面梳理,各部门对各流程活动进行了风险与控制的自评估并对不足之处予以改进或完善,对流程管控的制度及系统进行建设和优化。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事件,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5.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能力不匹配的风险。

  2021年,公司完成新的三年战略规划(2021-2023年)方案的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新战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的计划任务目标,包括财务指标、业绩指标、品质指标等,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施依据。

  北大方正人寿2021年以稳定经营、稳定团队、稳定舆情为第一要务,全力以赴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达成。公司主动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战略指引,以提升价值为业务导向,聚焦渠道和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推进“保险+医疗”战略和客户满意度项目,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公司经营指标整体正常,各项业务有序推进,保持业务增长和财务稳定,原保险保费收入实现37.25亿,同比增长28%,其中新单业务17.58亿,同比增长33%。年度累计新单标保实现12.79亿元,同比增长24%,新业务价值达成2.67亿元,同比增长20%,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符合战略发展规划。

  战略的成功实施需要有强大的组织发展能力作为保障。公司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业绩考核体系,并加强专业化职能条线的管理。公司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并定期检视战略执行全过程,及时发现实施偏差并给予纠正。同时,深入研究寿险市场发展规律,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战略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确保战略执行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公司遵照《北大方正人寿战略风险管理规则》对战略风险进行日常管控。经营管理层根据新的三年战略规划,分解当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形成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并经董事会和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董事会确定的考核方案分层级下发并实施计划。当年度中,公司对不同绩效指标进行每日、每月、每季度不同频度的追踪,每季度末会根据已实施的情况,对业务计划予以评估,定期就阶段性指标的完成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成立企划发展部,负责统筹对经营实施风险的整体监控,2021年企划发展部继续履行部分职能。公司对于各项指标的监测采取周追踪、月度总结的方式,每周一业绩追踪例会,主要关注业绩进度以及市场情况;每月末召开月度经营分析会,除了通报月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还对于偏离目标值较大的指标进行专项讨论,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测。每周总裁办公室例会对公司战略层面的事务进行讨论、决策、落实;每季度公司向董事会进行专项的业务与财务数据报告,以保证各股东方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时了解;通过以上各环节流程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执行公司战略,达到既定目标。公司每年对各后援部门、各业务渠道以及各分公司进行绩效考评,并将年度核心指标达成结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通过对达成情况与战略目标的阶段性比对,避免战略出现重大失误。

  6.声誉风险

  公司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声誉风险,公司建立健全声誉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通过日常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和解决客户合理诉求、统一管理采访接待、重大信息披露提前预案等措施,主动发现、及时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声誉风险危机,防止声誉风险升级,消除声誉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2021年,公司股东方方正集团重整相关事宜引发众多媒体及社会公众关注,公司通过每日舆情监测、分析及报告工作机制,实时关注舆情发展态势,积极发布其他正面新闻,回应客户问询,降低舆情影响。2021年全年舆情可控,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7.流动性风险

  依据银保监会偿二代现金流测试要求,基本情景下2021年度公司实际整体净现金流显示为流出。综合考虑新单和有效业务的现金流预测结果,公司整体未来3年的净现金流充裕且相对平稳。2021年公司5年内的综合流动比均保持较高的水平,总体而言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根据下表压力情景对未来现金流进行压力测试。经测算,压力情景一、压力情景二下公司整体及独立账户的流动性覆盖率在2021年各季度均符合监管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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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资产负债管理管控流动性风险,主要通过现金流匹配、分组合匹配、资产负债久期匹配来监控。精算管理部和资产管理中心定期测算负债和资产的现金流情况,财务管理部每日测算日常运营资金的现金流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费用控制体系,对重大费用支出都执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定期进行各分支机构的费用分析,最大可能的将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对于投资方面,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指标。当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公司通过资产组合的调整和其它辅助策略,尽可能的减小风险,增加收益率。

  公司定期召开产品会议,结合市场环境制定产品策略。产品的开发考虑了保户的需求,市场的走向和公司的相关风险。此外,公司对现有产品定期进行经验分析,分析包括退保、理赔和产品组合等。针对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公司风险。

  (二)风险控制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简要介绍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负最终责任、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机构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领域、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在偿二代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下,董事会是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通过对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分工,公司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三道防线管理体制:

  第一道防线由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组成,在业务前端识别、分析、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风险;

  第二道防线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执行委员会、风控合规部组成,综合协调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标准和限额,提出应对建议;

  第三道防线由董事会审计及合规委员会和稽核审计部组成,针对公司已经建立的风险管理流程和各项风险的控制程序和活动进行监督。

  公司参照监管规则的风险分类体系指定风险种类的牵头或统筹管理部门。风控合规部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牵头管理,精算管理部负责统筹管理保险风险,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风控合规部负责统筹管理操作风险,企划发展部负责统筹管理战略风险,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声誉风险,财务管理部负责统筹管理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大类风险进一步划分为子类风险,并指定子类风险管理的牵头部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则根据职责范围管理所辖范围内的风险,并接受分种类风险统管部门的牵头、协调。

  大类风险牵头部门指定风险联络人、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指定风控合规联络人,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在部门内的上传下达。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现经营目标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战略制定和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预测风险的影响程度,并在公司风险偏好范围内持续、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风险偏好体系,明确公司在实现战略目标过程中愿意并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确定风险管理目标,每年结合经营规划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偏好体系进行更新。董事会审批通过了《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公司总体风险偏好基于公司2021-2023年总体战略规划制定,2021年公司继续采用“稳健”的风险偏好总体陈述,保持充足的资本和偿付能力水平,坚守公司内涵价值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业务增长,完善以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增长与盈利、价值、资本及风险管理四个维度设定风险容忍度,并将风险容忍度进一步分解至关键风险指标和限额标准,涵盖七大类风险,经高级管理层批准发布。2021年公司围绕风险容忍度和关键风险指标开展执行风险监控、预警、超限处置及追踪管理。

  2021年公司整体风险符合风险偏好。2021年一至四季度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分别为B类、B类、B类、B类。根据风险综合评级监管评价标准,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操作风险、战略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较小。

  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公司根据偿二代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2021年公司持续提升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度遵循与落实。根据监管相关规定,2021年公司延用2017年SARMRA监管评分82.28分,对控制风险最低资本起到节约资本的效用。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2021年度,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前五大产品情况为:稳赢优选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人民币53,410.60 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14.34% ;福多多年金保险(至尊版),保费收入人民币39,349.97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10.56%  ;鑫如意终身寿险,保费收入24,240.80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6.51% ;福多多年金保险(盛世版),保费收入人民币23,030.73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6.18% ;安行保两全保险B款,保费收入人民币17,835.88万元,占总保费收入比例4.79%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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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前三大产品为聚宝盆终身寿险(万能型)、财溢人生终身寿险B款(万能型)、附加金账户年金保险A款(万能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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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连险仅销售生财智道终身寿险(投资连结型),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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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偿付能力信息

  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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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治理信息

  公司治理信息完整内容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披露的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网址:https://www.pkufi.com/

  八、重大事项信息

  2021年1月7日,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 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川银保监罚字〔2020〕103)的内容予以披露。我公司四川分公司存在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我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

  2021年4月6日,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我公司因关联交易报告数据有误,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我公司罚款3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相关负责人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上述内容按照临时信息披露的时间为口径统计。)

  九、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信息

  公司严格遵循监管颁布的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文件,遵循《北大方正人寿关联交易管理基本规则》。在董事会下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方识别维护,关联交易管理、审查、批准和风险控制。同时,在委员会下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等具体事务。

  (一)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一般关联交易分类合并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3,739,614.24元。其中资金运用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82,448.11元,保险业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1,721,193.90元,提供货物或服务类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535,972.23元。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新增重大关联交易。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2021年,公司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标,将消保工作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

  1.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建设

  公司已搭建了自上而下的消保工作管理体系。董事会作为消保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消保委员会;在公司经营管理层面设立消保工作事务委员会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更新升级委员会成员确保消保政策及战略目标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及公司各层级人员持续做好消保履职工作。分公司层面,均已设立消保工作事务委员会,推动各项消保工作落地执行。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制度基石。2021年公司修订并印发了《北大方正人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规则》,进一步明确董事会、消保委员会、监事会职责,消保工作是事务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职能分工;同时,在消保审查、消保考核、消保审计、教育宣传、销售行为可回溯、合作机构管控、投诉管理等方面均制定并更新发布了多项制度文件内容,为公司在消保机制运行、操作与服务、教育宣传和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2.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

  公司建立《北大方正人寿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管理规则》,推动保险金融知识普及,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常态化消保教育宣传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教育宣传阵地,如官网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进行“消费风险提示”、“金融知识科普”;官微不定期推出“化险为易”、“以案说险”等专题;在集中教育宣传方面,公司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DOU来守护钱袋子”“反欺诈筑诚信”主题短视频征集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7·8保险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2021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中,荣获上海地区“3·15”消保教育宣传周活动突出表现机构。

  3.不断优化消费者服务体验

  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2021年推出多项服务举措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通过在官微端上线多项自助保单服务功能,如:电子发票申请、三金领取等功能,为消费者带来专业便捷的移动端保单服务体验;全新上线“重疾先赔”、“理赔直赔”等服务项目,为消费者提供更人性化的理赔服务体验;同时,公司心系特殊消费者群体,通过设置老年人优先通道、上门服务等多项服务举措,为老年人提供适老化服务。此外, 2021年公司创新推出了客户体验闭环管理系统-“TNPS触点满意度系统”,实现客户触点体验实时追踪跟进的小闭环管理,借助科技化手段赋能服务流程改善和体验优化,提升了消费者满意度水平。

  (二)投诉管理信息

  公司一贯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有完善的投诉处理制度,以《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202106版)》、《北大方正人寿消费投诉作业规则(202106版)》为核心,同时配套相关细则确保投诉处理的有效性与规范性。

  为保障公司投诉受理渠道的畅通,快速妥善的处置消费者反馈的投诉事宜。公司在官网、官微及各营业场所均公示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流程。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电、信、访的途径向公司发起投诉申请。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2021年公司共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转办投诉304件。按投诉业务类别来看,主要表现为销售纠纷投诉占比73%,退保纠纷投诉占比11%;按投诉地区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华东地区44%、华中地区36%、西南地区12%。

  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消费投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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