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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现场会议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三楼牡丹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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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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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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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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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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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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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8,446,404.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9,542,068.5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9,954,206.86元,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调增未分配利润51,037,476.67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4,431,350,482.30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4,751,975,820.67元。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回购金额323,064,545.21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1年度当年发生回购金额153,067,317.11元(不含交易费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以 2021 年末总股本 2,364,122,864 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8元(含税);B 股按当时牌价折成美元发放,共计支付股利66,195,440.19 元。此预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4,685,780,380.48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与报告期内回购股份金额合计219,262,757.30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6.76%。
6、议案名称: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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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22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实施包括善建基金、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关爱助学、基础建设、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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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1年末的资产现状及结合各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并遵循“合理调配、有效使用”的原则,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25.20亿元。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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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融资金额: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的40%(含40%)。
发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二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更新新能源车辆和归还存量债券,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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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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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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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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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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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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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债授权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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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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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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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7,9,10,11,1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联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Fretum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 Enterprise Limited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承宜、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