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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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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 是 □ 否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公司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及中诚善达(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寄送的《关于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到期清算的说明》,根据合伙协议第 1.5.1 条和第 10.1.1 条约定,因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书面一致同意延期的意见,本合伙企业解散并开始清算程 序。公司已委派清算工作小组成员代表,预计力创基金清算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2、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天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方毅先生的辞职报告于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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