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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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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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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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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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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542,124.64元,同比减少35.60%;实现净利润8,996,604.58元,同比减少65.6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及客户复工复产受到一定影响,部分客户开工情况受限导致产品需求减少;同时,国内疫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对公司广东、河北、广西、浙江等主要基地的人员流动、生产和物流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发货量有所下降,从而导致本期营业收入下降。但本期公司仍需承担各项运营固定成本及固定费用(包括不限于员工工资及社保福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从而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下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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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吉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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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吉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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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