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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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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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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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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关联方福建省盐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增资公司股东福建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共同合计增资11,500万元,用于建设调味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资福建闽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报告期,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
2、2022年3月15日,公司与三明市沙县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出让公司位于沙县青州镇的23,6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价款为人民币574.98万元。
3、2022年3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青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就其与广州市升庆纸类制品有限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911.49万元),向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25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给予立案。
4、2022年3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建设制袋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两条全自动多用途复合材料包装制袋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939.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建设制袋生产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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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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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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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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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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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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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小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小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