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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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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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97,850,428-22,000,000-17,830,000)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75,850,428-17,830,00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9.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收票据到期兑现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0.84%,主要系报告期末未抵扣的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53%,主要系报告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6.1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所致。

  (5)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27%,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3.37%,主要系职工2021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3.97%,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3.5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加大优质客户的市场拓展力度,订单增加较多,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70%,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0.95%,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3.03%,主要系报告期股权激励费用、职工薪酬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8.71%,主要系为持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在工艺研发升级等方面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22.37%,主要系:一方面报告期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而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另一方面受国际汇率影响,报告期为汇兑净损失,而上年同期为汇兑净收益等综合原因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8.73%,主要系报告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金额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5.84%,主要系报告期参股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58.79%,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相应冲回坏账准备金;而上年同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增加,需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0)营业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7.66%,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升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04.29%,主要系报告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无需支付款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1.97%,主要系报告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7.16%,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5.13%,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2.37%,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4.8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11.52%,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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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3亿元和4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进行融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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