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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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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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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属于本公司正常自营证券业务,故本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有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上述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等,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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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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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等十名股东持股数量相同,并列第九。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20-058),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披露当日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并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累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诉讼案件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代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0)京02民初331号。2022年1月19日,被告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2、东兴证券与上海融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摩恩电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代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公司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2022年3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立案执行。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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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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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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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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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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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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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魏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洁
(一)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