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88 股票简称:金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已与公司合作多年,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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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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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将依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金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2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不涉及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施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不涉及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3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31日(周二)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 至2022年5月31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5日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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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等相关公告。
对以上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本人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骆向峰
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
邮编:311400
六、备查文件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8,投票简称:金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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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