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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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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21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34名激励对象授予99.34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19年11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101.23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9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25人,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3.8900万份。

  7、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19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11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867,000股,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339,067,764股的0.26%。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8、2020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29.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4.8350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解锁条件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902号),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4,172,367,725.41元,较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7.23%。因此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注销当期拟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当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1、回购价格

  按照《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60325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期权注销数量

  本次因2021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7,080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1,920份。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565,498.51元(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796,988股变更为336,559,90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2019》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2019》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栋杰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为人民币1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有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的现金管理发生额,具体发生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多不超过本次授予的额度。

  (四)投资品种

  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性较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理财产品(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购买的单项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属于合理的经营手段,能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控制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2、具体业务实施部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充分考虑产品持有期内公司运营资金需求,评估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产品的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情况等进行监督审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0-044)。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2020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将由339,067,764股变更为337,132,0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9,067,764元变更为337,132,088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2021-021、2021-028)。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7,132,088股变更为336,796,9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7,132,088元变更为336,796,988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6,796,988股变更为336,559,90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36,796,988元变更为336,559,90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说明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生效为前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及本议案后方可变更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条款的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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