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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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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公司拟续聘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控制机构以来,忠于职守,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对《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申请本次银行授信的必要性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相关银行的授信相关事项。对在相关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相关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岱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9,7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3、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和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

  注4、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银岱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0,000万元,该额度属于本公司及舟山银岱共用额度,其中本公司申请授信为人民币20,000万元,舟山银岱申请授信为人民币10,000万元,舟山银岱实际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 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无偿提供的担保。涉及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

  2、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3)

  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岱美投资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5,200万元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

  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

  2022年4月28日,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因此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操作的上述外汇产品,均为依托公司的国际业务背景,以避险为主,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业务。

  二、相关业务的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由于远期结售汇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或某一时期)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这种方法能够消除外汇波动风险。

  2、外汇期权业务,是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有权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汇率/利率交易标的物的业务,是一项关于汇率/利率变化的权利。期权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期权费后,就可以获得这项权利:在到期日按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按一定的期限借入或贷出一定金额的货币。汇率/利率期权是一项规避汇率/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期权费)的前提下,获得一个比较灵活的保护。当市场汇率/利率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可以执行期权从而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当市场汇率/利率向有利方向变化时,期权买方又可以选择不执行期权,享受更优的市场汇率/利率或择机在更有利的时机锁定风险。汇率/利率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2022年度相关业务的规模及投入资金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并且不超过5亿美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承诺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具体交易产生的各项费用将按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结合销售订单及收回汇情况,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9,7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证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岱美股份”)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700万元,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651号

  法定代表人:姜银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座椅总成及头枕和内饰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器材,纸及纸制品,照相器材,机电配件,电子产品及元件,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2,662.0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1,026.18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47,437.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1,635.9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5.83%;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48,245.3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648.07万元人民币。

  2、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15,140.7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3,324.43万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6,493.4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1,816.3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8.95%;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02,677.3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982.62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各全资子公司已与相关银行就授信、担保事项主要条款基本达成一致,2022年度《担保合同》等协议尚未签署,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724,415,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17,324,6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41,740,157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4,415,505股变更为941,740,157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24,415,505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941,740,157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

  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4、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

  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解释第14号和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境内:1年以内4.35%,1-5年4.75%,5年以上4.95%;境外:所在国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墨西哥4.00%〕)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不存在作为出租人的租赁。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二)解释第14号的主要内容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解释第15号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30    证券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4、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6项议案应回避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姜银台、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姜明、叶春雷、肖传龙、姜月定;第7项议案应回避股东:邱财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22年5月17日和5月18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68945881

  传真:021-50913435

  邮箱:IR@daimay.com

  联系人:肖传龙、李俊晓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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