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鸿控股”)股票于2022年4月26日、27日、28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对于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2022年4月16日公司就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再次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项进行了预披露,其中持股 5%以上股东联中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48,300,000 股将再次进行司法拍卖,目前相关股票份额仍处于竞拍阶段。
同日,公司还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事项,其中,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新余中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协议约定购回股票,相关质权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余中讯已违约股票进行了平仓处理,中泰证券于2022年4月8日至4 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638,694 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2%,成交金额为 17,779,948.16 元。相关事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12、2022-013。
5.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进行了披露。其中因涉及下属子公司失控方面原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公司股票代码及股票简称不变。
以上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6. 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发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二、4.及二、5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除前述事项(二、 4.及二、5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