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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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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21.42万元,增加570.49%,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 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566.60万元,增加43.07%,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240.56万元,增加218.58%,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41.52万元,减少61.14%,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5. 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78.02万元,增加33.54%,主要原因系本期电镀配缸增加所致。

  6. 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43.51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7. 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1934.96万元,减少54.71%,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付票据支付减少及期末应付票据到期所致。

  8. 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382.11万元,增加39.03%,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9. 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45.44万元,减少67.13%,主要原因系预收房租款减少所致。

  10. 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2175.08万元,减少69.86%,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11. 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713.60万元,增加39.32%,主要原因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增加所致。

  12.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43.16万元,增加95.46%,主要原因系本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3.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7.25万元,增加982.26%,主要原因系本期职工薪酬及业务招待费增加所致。

  14.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2.08万元,减少61.36%,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平仓亏损增加所致。

  1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10.45万元,增加248.64%,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6. 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35.07万元,减少142.82%,主要原因系本期货款收回,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7.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38.87万元,减少53.43%,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18. 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73.05万元,增加96.88%,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亏损减少所致。

  19.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6.86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上期捐赠支出所致。

  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67.66万元,增加57.16%,主要原因系本期货款收回及收到保证金退回增加所致。

  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46.98万元,增加68.27%,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86.28万元,减少89.84%,主要原因系上期增加贷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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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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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容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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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叶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殷夏容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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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6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2,240,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243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3名股东,代表股份102,232,0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24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2,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2%;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8%;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111%;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889%;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票据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2,235,9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444%;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556%;弃权0股。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小江、赵垯全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美光女士、贺正生先生、雷光寅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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