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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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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长徐志斌先生,首席执行官、总裁李全先生,首席财务官(暨财务负责人)杨征先生,总精算师龚兴峰先生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先生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 pt为百分点,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为少于人民币50万元,下同。

  2. 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

  (三)其他主要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 投资资产包含独立账户中相关投资资产。

  2.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长期险保费收入)。

  (四)偿付能力状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水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2. 2021年12月31日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1-17号)》计算。

  (五)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股东信息

  单位:股

  ■

  ■

  注:

  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全部A股和全部H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其他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或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

  三、季度经营分析

  (一)保险业务

  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648.90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4%,其中,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营销人力规模缩减等因素影响,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85.66亿元,同比下降18.3%;续期保费423.64亿元,同比增长8.0%;短期险保费14.30亿元,同比下降41.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个险渠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客户保险需求释放不充分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实现总保费收入427.93亿元,同比下降5.3%,其中,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55.78亿元,同比下降20.9%;续期保费363.61亿元,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银保渠道一季度实现总保费收入212.41亿元,同比增长25.7%,其中,长期险首年保费152.47亿元,同比增长8.4%;续期保费59.88亿元,同比增长112.3%。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客户经营压力加大,抑制保险需求,团体渠道一季度实现总保费收入8.56亿元,同比下降33.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投资资产为10,960.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年化总投资收益率(1)为4.0%,同比下降3.9个百分点。

  注:

  1. 年化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减值损失-卖出回购利息支出)╱(月均投资资产-月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月均应收利息)×365/90。

  四、其他提醒事项

  无。

  五、季度财务报表

  见附录。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录

  1.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续)

  ■

  ■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未经审计)(续)

  ■

  ■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17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现场出席董事1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斌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工资总额清算及2022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张泓回避表决。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薪酬激励措施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2年4月28日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18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刘德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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