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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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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周四)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64元/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60万股调整为14,06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844人调整为4,810人。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和奔流、常以立、杨民乐、申庆飞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周四)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4月24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64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因监事杜伟立的配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杜伟立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修订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五)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六)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八)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8日为授予日,以15.6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001名激励对象授予13,9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4859人,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06.00万股,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2日。由于另外一名激励对象和奔流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按照《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其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给和奔流先生的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其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1年9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1年9月3日,和奔流先生的限购期已满,同意以2021年9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和奔流先生授予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64元/股。向和奔流先生暂缓授予的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离职、4名激励对象退休及2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6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3月28日办理完成。

  (十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930,000股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381,210,256股的0.04%。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160万股调整为14,067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844人调整为4,810人。

  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合同到期且激励对象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5.64元/股,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1,454.52万元。授予日后,公司于2021年11月实施了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根据《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相关规定,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故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15.64元/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根据“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81,210,256股变更为2,380,280,25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鉴于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6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64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已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本《股权激励计划》之相关规定;惟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公司法》《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鉴于公司《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32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93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1,210,256元减少至2,380,280,25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详见下表:

  ■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7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张海涛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副董事

  长谭瑞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1.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系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2.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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