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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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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96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销售及发供电,矿山开发设计施工、矿用及电力器材生产经营等。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煤炭、电力热力、焦炭及化工产品等。煤炭产品主要是: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

  公司煤炭销售的主要区域是东北、华北、南方地区的大型钢铁企业及发电企业。本公司所属矿区资源储量丰富,煤层赋存稳定,属近水平煤层,地质构造简单,并且煤种齐全:有焦煤、肥煤、瘦煤、贫瘦煤、气煤等,特别是在冶炼煤中,公司的冶炼精煤具有低灰分、低硫分、结焦性好等优点,属优质炼焦煤品种,是稀缺、保护性开采煤种。从规模优势和质量优势而言,公司的冶炼精煤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国内冶炼精煤供给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2020年末公司煤炭资源量43.22亿吨。2021年公司未开展矿产勘探活动,开采活动所消耗的固体矿产资源量0.4亿吨,2021年10月19日水峪煤业换领了采矿许可证,井田面积增加0.2806km2,资源量增加0.95亿吨。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拥有13座矿井,其中在产矿井12座,在建矿井1座;煤炭资源储量43.77亿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17西煤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与前一次信用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22焦能01未进行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0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马步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步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马步才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步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步才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步才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马步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马步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 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中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建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部分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告2022-033)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1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2022—034)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六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5名关联董事赵建泽、王宇魁、胡文强、马凌云、孟奇回避表决,由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35)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应付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相关利率参照当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办理金融机构融资的有关事宜,包括签署、修改、补充融资等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项。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36)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一季度全文详见公告2022—037)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马步才先生书面辞职报告,马步才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步才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马步才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总经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聘任新的总经理之前,公司董事长赵建泽先生将代为行使总经理职责。

  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3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2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30时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中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传真、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1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董事和经理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遵守了“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一般市场原则基础上,协商一致所达成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1-3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4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180,885,617.92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132,529,208.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3,252,920.8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1,100,161,905.12元,当年分配2020年股利409,656,000.00元,母公司期末留存可供分配的利润10,690,505,905.12元。

  按照“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445,662,050.74元,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为433,698,615.22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已累计分配利润1,670,136,000.00元。

  同时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919,276,287.20元的10%计算,应分配191,927,628.72元。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积极回馈全体股东,本次董事会拟以2021年末的总股本4,096,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共计3,277,248,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413,257,905.1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报告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二、分红情况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

  公司系主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兼营电力、焦炭等,目前处于成熟稳定发展阶段,业绩优良。公司将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和优良业绩回馈股东、惠及职工、回报社会。

  (二)利润分配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5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肖勇,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近29年的审计经验。长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等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2015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凤勤,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10多年的审计经验。曾负责过多家企业集团审计及咨询项目,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从2004年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及咨询项目。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和咨询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立信在担任公司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慎原则,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拟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6

  关于水峪煤业和腾晖煤业

  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收购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峪煤业”)、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晖煤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水峪煤业、腾晖煤业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分别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矿业”)、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霍州煤电”),支付现金收购汾西矿业持有的水峪煤业100%股权,交易金额63.33亿元;收购霍州煤电持有的腾晖煤业51%股权,交易金额3.89亿元,合计交易对价67.22亿元。上述收购协议于2020年12月25日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29日,腾晖煤业与水峪煤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办理完毕,并支付完成首期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底,公司完成全部收购款项支付。

  二、业绩承诺情况

  汾西矿业作为补偿义务人,对水峪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水峪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水峪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3,491.15万元、59,715.89万元和59,715.89万元。

  霍州煤电作为补偿义务人,对腾晖煤业在盈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本次交易腾晖煤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交割过户至乙方后,腾晖煤业于盈利承诺期2020年10-12月、2021年和2022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517.69万元、27,678.64万元和27,678.64万元。

  利润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水峪煤业、腾晖煤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利润承诺期内水峪煤业、腾晖煤业任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少于相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其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69号),水峪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079.53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59,715.89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霍州煤电集团河津腾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K10248号),腾晖煤业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356.49万元,高于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数27,678.64万元,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038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2年 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8、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上述议案六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进行2021年度述职报告。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五、议案七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03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034)、《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035)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已经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22)、《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23)、《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24)。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 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20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志强   蔚青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351-4645933      0351-4645935

  传真:0351-4645799

  2、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3,投票简称:“焦煤投票”。

  2、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总议案。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提案编码2.00代表提案2。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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