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已连续九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0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在2022年内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60,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最终以7票同意、2票回避(回避表决的董事为柴永森、张军华)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3、2021年度日常重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80年09月12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41.46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工业机器人、机械装备、工模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整体解决方案及副产物的生产和销售;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汽车后市场和工业后市场的模式创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星集团(不含锦湖轮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99,316.1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4,572.9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15,049.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KUMHO TIRE CO.,INC
住所: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658号(素村洞)
代表者:全大真
股本:约84.64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主营业务: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双星集团的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持股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锦湖轮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2.7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8.69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146.53亿元。(已上数据已经审计)
3、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710
注册资本:3,333.3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2MA3ELFAUXT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循环利用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以自有资金对循环利用项目进行投资,循环利用装备和产品销售,轮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伊克斯达(青岛)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88,257.61万元,净资产13,892.5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746.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青岛海琅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3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兴大道88号
注册资本:5,948.4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蓝立智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1706474937T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琅智能装备总资产人民币60,83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7,982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9,3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青岛海琅特种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蓝立智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11MA3T4PXRX3
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琅特装总资产人民币11,652.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1.53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768.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6、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
注册资本:6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明东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70200675264354K
经营范围:城市旧城改造及交通建设;土地整理与开发;市政设施建设与运营;政府房产项目的投资开发;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运营;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投资与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841.89亿元,净资产1,338.19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已上数据已经审计)
上述交易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将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开展,有利于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关联方的资源,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商业往来,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开展,有利于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生产经营和财务方面的影响较小;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达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部分项目在洽谈、签约以及后期样胎测试均耗时较长,或部分机械设备在调试中尚未交付等原因所致,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现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有关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0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的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使用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期间,将根据现金流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现金管理产品购回或赎回。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收益。
五、相关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将严格
按照《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行为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7,885,692份。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0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0月2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3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
4、2020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城投字〔2020〕130号)。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0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主体资格而注销:在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因激励对象中有32名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注销上述3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63,600份。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因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1、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对第一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11,422,092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 本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2021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
若股票期权某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注:(1)以上“净利润”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上“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属于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门类下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同行业企业为证监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下全部境内A股上市公司。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证监会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3)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并购等导致净资产增加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产生的净利润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增加额的计算。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条件,董事会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决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885,692份。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权益注销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具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注销的登记手续。
2、公司本次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收到公司原副总经理周士峰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周士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周士峰先生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周士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士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期权246.68万份,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总经理苏明先生提名,并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
陈刚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获美国杜比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刚先生是PCR系列、TBR系列技术开发资深专家,拥有大规模轮胎生产线工艺规划、协调建设能力,大型轮胎企业全面经营能力,具有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和市场嗅觉,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宁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奖项。2012年9月-2014年7月任中国化工集团橡胶板块副总工(无总工)兼双喜轮胎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2020年4月年任宁夏大地循环发展集团副总裁、神州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轮胎公司的建设、经营;2020年7月-2022年3月任厦门国贸物产有限公司轮胎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0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范仁德、卢伟、权锡鉴、曲晓辉、谷克鉴以通讯方式参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第四部分内容。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16,79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红利8,167,924.87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配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因回购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柴永森先生、张军华女士、苏明先生、邓玲女士)回避。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陈刚先生个人简历
陈刚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中山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获美国杜比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陈刚先生是PCR系列、TBR系列技术开发资深专家,拥有大规模轮胎生产线工艺规划、协调建设能力,大型轮胎企业全面经营能力,具有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宁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奖项。2012年9月-2014年7月任中国化工集团橡胶板块副总工(无总工)兼双喜轮胎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7月-2020年4月年任宁夏大地循环发展集团副总裁、神州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轮胎公司的建设、经营;2020年7月-2022年3月任厦门国贸物产有限公司轮胎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李珂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2-00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立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16,792,4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红利8,167,924.87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配实施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公司因回购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具备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相关规定,同意对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7,885,692份。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