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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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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4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现金管理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63,852,103.12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6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适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8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后公司累计存续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该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拟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取得银行的授信额度后,公司将视业务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7号)核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4,936.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4.3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112,5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257,312.5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9,488,030.66元,前期已经支付不含税金额人民币230,718.16元)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420,855,187.5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7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开立南通佳之味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具体事宜。2021年7月23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通佳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712.21万元,同意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0.43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5,712.21万元完成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5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见公司2021年5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佳禾食品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禾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佳禾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证券代码:605300证券简称:佳禾食品公告编号:2022-01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按渠道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按区域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2021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有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2年5月16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9:00-15: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郜忠兰

  联系电话:0512-63497711-836

  联系传真:0512-63497733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518号

  邮政编码:215200

  电子邮箱:ir@cogrian.cn

  (二)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三)防疫提示: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拟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江苏省苏州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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