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周贤海先生报告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岳修峰、王建明、徐文学分别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6,773,43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4月2日(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时间),公司总股本489,162,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832,43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贤海、王诚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2年度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审计机构。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执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以 2021年审计费用为基础,授权董事长谈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维持2021年度的政策执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793,510,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2,269,738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52,269,738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85,897,388元;公司股份增加52,269,738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85,897,388股。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宜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3,180,700股,并于2022年3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即公司注册资本由485,897,388元变更为489,078,088元;公司总股本由485,897,388股变更为489,078,088股。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1,281,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4,169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84,169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9,078,088元变更为人民币489,162,257元;公司股份增加84,16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89,078,088股变更为489,162,257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1)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因公司近日收到监事钟洁先生的辞职报告,公司拟补选一名监事。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全体监事同意后,监事会增加临时议案召开免予执行提前通知的期限。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6,773,43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4月2日(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时间),公司总股本489,162,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832,43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其中,与公司海外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与公司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实际使用外债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审计机构。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执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以 2021年审计费用为基础,授权董事长谈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拟维持2021年度的政策执行,具体如下: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事津贴。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现任监事钟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班同娟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钟洁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改选出新任监事就任前,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务。
经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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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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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15、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贤海先生、王小丽女士、王天中先生、周怡雯女士及其他关联股东(若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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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真:0511-85580854
地址: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编:212141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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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鼎胜新材”)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54元,共计募集资金88,0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0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5,188.68万元,税款311.32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82,51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9.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112.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9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始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发售相结合方式,公开发行1,254.00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25,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2.4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09.81万元,税款42.59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24,647.60万元,已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3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8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4,178.2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9.75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41.4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6,519.6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8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093.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3.9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06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9,030.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70.91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5.1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6,400.00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1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746.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90.0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86,503.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3.08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6,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京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针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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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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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资金人民币2,341.41万元,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15.13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流资金等事项,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后使用,按期及时规范,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具体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提前陆续归还合计940.00万元。
经2021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上述资金12,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4,060.00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 2021年4 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将上述资金30,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2021年6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8,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将上述资金 8,5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年7 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将上述资金 6,9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将上述资金 9,00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年1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将上述资金15,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经 2021年12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将上述资金17,000.00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6,4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鼎胜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胜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鼎胜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鼎胜新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34号)的核准,公司于2018年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万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了1,25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上述融资后的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其它内容及相关附件。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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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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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钟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钟洁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 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钟洁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对钟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班同娟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上述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班同娟女士,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86年4月至2003年10月,历任镇江华东铝加工厂绘图员、政工干事、分厂工会主席、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11月至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理化检测中心主任、铸轧分厂副厂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目前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顾问兼公司泰国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班同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