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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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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55,434,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627,65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00,000股变更为433,627,65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3,627,650.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0,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33,627,650.00元。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793,510,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2,269,738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52,269,738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33,627,650元变更为人民币485,897,388元;公司股份增加52,269,738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3,627,650股变更为485,897,388股。上述变更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宜已经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3,180,700股,并于2022年3月2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即公司注册资本由485,897,388元变更为489,078,088元;公司总股本由485,897,388股变更为489,078,088股。上述变更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1,281,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84,169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84,169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9,078,088元变更为人民币489,162,257元;公司股份增加84,16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89,078,088股变更为489,162,257股。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进行修订,修订部分如下:

  ■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变更最终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事项

  为满足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结合2021年度担保工作情况,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2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额度、流动资金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应付款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机器设备、存单、承兑汇票等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见下表:

  1、拟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

  2、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额度如下:

  ■

  授权期内发生的,在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对前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进行签批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上述子公司预计担保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授权事项的期限

  以上授权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各自或相互提供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该等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长远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宜并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66,773,43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4月2日(最近一次披露总股本的时间),公司总股本489,162,1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832,438.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047,928.9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66,773,435.2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7,832,438.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铝压延行业的竞争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我国是铝板带箔产销量最大的国家,国内铝板带箔生产企业较多,整体规模偏小,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均不足,从而导致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行业集中度低,竞争相对激烈;第二,如上所述,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的不足导致行业整体以低端产品为主,高附加值产品竞争并不充分,而伴随着终端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于高端铝板带箔产品的需求加大,由此龙头企业将凭借规模优势、技术与人才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率先实现全球市场布局。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至今发展十分迅速,采取领先一步的市场战略,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国内铝箔产品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是国内铝箔市场规模最大的企业,一方面降低了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在规模扩张过程中,积累经验,通过内向挖潜与技术改造,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规模优势保证了企业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抓住新产品的发展机遇,抢先占领市场,提高了企业的快速供应能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铝压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且由于公司上市晚于其他同行业公司,融资手段较少,公司整体负债中以短期负债为主,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最高水平。公司的规模近几年稳定增长,未来发展需要资金的高强度持续投入,除了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海外市场也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为抢抓国家投资机遇,完成战略布局,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从目前来看,资金已经成为制约本公司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扩张业务、整合产业链都需要雄厚的资本支持。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铝加工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融资成本较高。公司为2022年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从本公司发展现状看,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关键期。一方面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并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贯彻“一带一路”、全面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公司在海外业务及“两新”领域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为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实现“产业链完整、产品结构合理、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客户覆盖面广、国际影响力大及引领市场发展方向的世界级铝材加工企业”的发展战略,巩固公司市场占有率等,需要解决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为把握未来市场机会,公司主业拓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大大提高。考虑到当前新冠疫情及国际贸易壁垒对经济及行业的影响及不确定性,公司也需要预留充足的资金。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从留存收益的的使用看,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额的波动,有利于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签署额度内,该10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理财授权期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当为保本型或中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回避。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交易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周贤海先生、王诚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王建明先生、徐文学先生士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审议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2022年度继续与浙江鼎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瑞机械”)、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轻合金”)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

  [注]公司董事卢春泉自2020年11月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与格力钛公司、盟固利公司自2021年12月起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成品、出租房屋、自关联方租入房屋和采购设备及配件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单笔或累过上述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予以审议通过,且董事会提请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鼎瑞机械

  公司名称:浙江鼎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言胜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瓶窑村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铸造机械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瑞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周贤海先生的弟弟周言胜控制的企业。

  2、鼎胜集团

  公司名称: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2幢21层1705室

  注册资本:70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项目咨询;市场投资咨询;物业管理,物业出租、出售: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煤炭、金属材料,乙二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胜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3、鼎盛轻合金

  公司名称: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水河桥84号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铜铝精整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的技术服务,承办会展,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除期货、证券商品中介),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科研信息、产业化配套服务,园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盛轻合金系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关联自然人

  周贤海、王小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出售商品、向关联人租赁房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期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等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等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对该等关联交易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数量:749人

  (三)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30.6亿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9家

  2020年度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5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1亿元以上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六)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0年度相同。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以2021年审计费用为基础,授权董事长谈判。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认为天健事务所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天健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周贤海先生

  总经理:王诚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魏新女士

  财务总监:李香女士

  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玲、张潮

  电话:0511-85580854

  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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