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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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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已就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包括IDC数据中心产品和制造板块。

  (一)数据中心板块

  公司从2014年开始布局IDC业务,目的是为了延伸通信产业链,整合资源优势,增强公司竞争力。当年公司就联合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一起开始数据中心的建设,2016年,公司数据中心一期1500个机柜正式开始运营,通过几年的摸索和锤炼,数据中心已经成为公司在产品升级方面的典范,也是公司产业链延伸的成功尝试。

  基于数据需求和运用的庞大市场,公司在2020年再次投资,增加了500个数据机柜的建设,公司数据中心机柜数量超过2500个,租赁效率达80%以上,年收入将近1.5亿元。

  由于数据中心租赁客户相对比较稳定和优质,所以营收和利润都比较稳定,为公司的现金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21年公司虽然没有再次投资建设数据中心,但公司在专业人员方面进行了充实,在资源方面进行了优化,在服务方面升华了保障。

  (二)制造板块

  1、通信硬件制造方面,公司多年来一直是各大运营商的优秀供应商,公司中标中国移动2021年至2022年软跳纤产品集中采购项目,就是最好的说明。同时公司通过努力,凭借自身实力,积极拓展业务渠道,中标上证所金桥技术中心基地机柜采购项目,成为通信硬件板块的有效补充。

  2、锂电材料产品制造方面:公司从2018年开始,就布局此方面的产能,经过几年的发展,到2021年,已经颇具规模,日产能达到35万只。公司目前订单充足,拥有广西卓能、安徽众禾、易城阳光、中北润良、福森集团等一批优质的客户,已经成为公司业务增长新的一极,

  3、电池组方面:通过2021年的努力,公司顺利完成了锂电池组生产的平台建设,实现了从零到一的突破。目前拥有4条生产线,十多名专业的生产技术人员,销售和生产的锂电池服务范围涵盖了滑板车、平衡车、国标电动两轮车、电动摩托车、3c数码家电、家用储能、特种车辆等。4条生产线并驾齐驱,可完成800套/天的加工效益,按单套600元计算,可实现48万元/天的创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4月11日,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家”)与厦门赢领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领汽车”)签订了《新能源汽车购销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赢领汽车2022-2023年每年向陕西通家采购不低于10000辆厢式冷链物流车。

  2、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与杭锦旗人民政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公司”)关于光伏新能源项目开发签订了《中能建杭锦旗新能源“制造+发电”一体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负责1GW光伏电池+1GW光伏组件制造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拟选址在杭锦旗工业园区。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2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亦斌先生、马崇雷先生、叶建彪先生、商刚先生、杨宏森先生、吴艳芸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荣林先生、张雷先生、冯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荣林先生、冯培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李荣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张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共同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

  1、张亦斌先生

  公司董事长、总裁,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5年起历任苏州职业大学教师、苏州市医药管理局干部、苏州海宜电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起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兼任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海宜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海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泰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194,536,090股股票,与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131,299,842股股票)为夫妻关系,董事候选人马崇基先生(持有公司5,951,840股股票)与马玲芝女士为姐弟关系。张亦斌先生与马玲芝女士共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张亦斌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亦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虽然最近三年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但其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有利于统筹开展公司的各项工作、完善公司治理,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亦斌先生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马崇雷先生

  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1993年起任职于苏州供销社、苏州海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科员、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崇雷先生持有公司93,200股股票,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亦斌先生为其姐夫,与张亦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马玲芝女士(持有公司131,299,842股股票)为姐弟关系。除前述情况外,马崇雷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马崇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马崇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叶建彪先生

  公司董事,196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86年起历任机械工业部苏州电加工机床研究所工程师、“八五”重点攻关课题“数控慢走丝线切割机床”课题组副组长,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新海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彪先生持有公司1,201,404股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叶建彪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叶建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商刚先生

  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师。1990年9月至1992年6月,DEC(中国)有限公司市场经理。1992年7月至今,唐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商刚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商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商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杨宏森先生

  199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7年10月至2019年6月,北京前村后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中国国土勘探规划院数据研究员。2021年6月至今,红隼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宏森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杨宏森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杨宏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吴艳芸女士

  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1年7月至2019年任职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任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固有业务评审会秘书。2017年3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上海久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金洲慈航(000587)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艳芸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吴艳芸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吴艳芸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

  1、李荣林先生

  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博士。1985年7月—1990年8月任淮北烈山职业中学教师,1993年7月—1997年1月任广西北海党校教师,2000年7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于2018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荣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李荣林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李荣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冯培先生

  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1987年至1994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讲师。1995年至2003年,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期间,担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首任监事;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至今。2003年至2010年,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0年至2015年,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5年至今,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冯培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冯培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雷先生

  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从事新能源领域研究已有十三年。曾获16届国际催化大会“青年科学家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新锐研究生导师等奖项。2015年至2016年,在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7年01月至2021年3月,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师从孙学良院士。2021年6月至今,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22-027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卫明先生、卢亚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陈卫明先生

  196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起任职于苏州东风通信设备厂、江苏富士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

  陈卫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卫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监高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陈卫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卢亚林先生

  197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机设计专业毕业。1997年 -2000年间,就职于贵州航空工业集团云马飞机制造厂设计所,任设计员。2000年-2002年期间,就职于深圳市迈科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任设计工程师。2002年-2008年期间,就职于苏州维运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科长。2008年至今就职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技术部经理。

  卢亚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亚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监高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卢亚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2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选举顾雪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顾雪华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顾雪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大专。2005年3月起任职于矽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2014年3月至今担任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

  顾雪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雪华先生持有公司1,400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董监高的情形。经公司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顾雪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2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085,549.16 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25,214,442.5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36,998,955.5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审议,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

  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

  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结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战略转型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30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拾亿元整),主要包括: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4、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

  5、向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

  6、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7、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34,0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亦斌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 ST新海           公告编号:2022-03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合计金额61,654,001.69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06.10%。具体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政策:对于单项金额重大(超过200万元)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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