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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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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物流服务业;投资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和构建的生产;投资幕墙工程及设计,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和安装(含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从事相关产品安装业务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融资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有色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楼东面楼层

  法定代表人:李保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稀有金属及其它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新材料及应用项目的投资、研发、经营及产品贸易;稀土稀有金属现货电子交易项目、商业储备项目和仓储项目的投资及管理;稀土稀有金属特色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及管理;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物业投资和经营管理;稀土稀有金属产业链资本管理和项目投资咨询及服务。

  稀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深业进元大厦塔楼2座303C

  法定代表人:王碧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968.5327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综合利用产品(含硫酸、氧气、硫磺、镓、锗、电炉锌粉的生产)及包装物、容器(含钢提桶、塑料编织袋)(以上经营范围仅限于分支机构生产,其营业执照另行申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从事境外期货业务;成品油零售、过磅;房屋出租;收购、加工有色金属矿石;矿物及选矿药剂的计量、检验检测;质检技术服务。

  中金岭南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广东国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新材”)

  住所: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园4号楼4-5层

  法定代表人:陈绪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3846.42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新型电子材料及器件、介质天线、介质谐振器与介质滤波器;高新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和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国华公司系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992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晟财务公司系广晟集团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上述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购销及存贷款业务,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与市场销售或购买同类产品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巫建平、洪叶荣予以回避表决。同时,因交易金额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此发表了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通知并将交易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同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要,交易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是规范公司运作,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的举措,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正常的经营购销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产品购销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经参考公司目前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与独立董事风险责任相匹配的报酬管理机制,现拟申请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8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至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与工作有关的差旅费、餐费、住宿费以及快递费等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庄雪涛女士的辞职报告,庄雪涛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庄雪涛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总裁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学文先生、崔莉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丁学文,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广晟(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兼广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工作拓展部经理;广东广晟智威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埔广晟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省富远稀土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崔莉,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广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管;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地产部助理主管、投资发展部助理主管、主管、高级主管。现任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部部长。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赵学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对赵学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柯昌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柯昌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柯昌波先生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简  历

  柯昌波,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广州晟晖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柯昌波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保证各类融资渠道的通畅,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控制财务成本,并及时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二、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必要手续;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决定与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

  (4)执业资格: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5)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5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为31,27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7,829.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515.3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审计收费为6,220.72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0家,审计收费为2,276.34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7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拟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林翔(兼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凤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业务多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中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3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等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相关资质等材料,该所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3)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公开招商遴选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红岭公司

  钨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公开招商遴选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红岭公司钨矿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遴选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红岭公司钨矿资源。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方案概述

  1、红岭公司基本情况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所属矿区范围内拥有储量丰富的白钨资源,目前已探明的三氧化钨资源量(工业控制332+推断333)64054t,平均品位0.158%;同时还拥有其他伴生金属矿,其中Mo7487.5t,Bi8664.8t,Cu25287.6t,Ga1215.0t,资源价值高。该白钨矿床具有规模大、埋藏浅、可选性好等特点,开发利用前景好,适合大型露天开采。

  经过前期工作,目前红岭公司已获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露天/地下开采许可证,并完成资源开发前期环评批复、能耗审查、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评审等有关审批手续,已基本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

  为加快红岭公司白钨资源开发,经充分调研论证,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红岭公司钨矿资源。

  2、招商方案

  公司将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遴选战略投资者,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广晟有色以红岭公司100%股权价值评估作价入股,占合资公司51%股份;合作方以现金方式入股,占49%股份。合资公司将股东投入资金全部注入红岭公司,红岭公司成为合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钨矿资源开发运营。

  3、基本情况

  ■

  4、财务状况

  红岭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红岭公司钨矿资源项目将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遴选投资者,目前尚未确定合作对象,也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公司将根据招商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红岭公司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喜粤专审2022Z00027号)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作价出资项目涉及红岭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822号),对红岭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1、采用资产基础法

  总资产账面值37,777.50万元,评估值75,648.57万元,评估增值37,871.07万元,增值率100.25%。负债账面值32,122.97万元,评估值31,359.44万元,评估减值763.54万元,减值率2.38%。净资产账面值5,654.53万元,评估值44,289.13万元,评估增值38,634.61万元,增值率683.25%。

  2、采用收益法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5,654.53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为42,675.60 万元,评估增值 37,021.08 万元,增值率 654.72%。

  资产基础法中核心资产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流量法进行评估,与整体收益法的矿山排产、资本性支出、收入、付现成本、税金等核心参数一致,最终导致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估值接近。考虑到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对各项资产进行评估,更为可靠和扎实,因此评估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由此得到红岭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44,289.13 万元。

  四、合作方案的其他内容

  1、公司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遴选战略投资者共同合作开发红岭公司钨矿资源,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2、本合作方案尚属于公开招商筹备方案,目的在于寻找合作意向方,不构成交易要约,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公开招商,最终合作方、成交价格、合作方式、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招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开发红岭公司钨矿资源,将有利于优化红岭公司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增强公司钨板块产业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布局。

  2、有利于保障红岭公司钨矿资源和其他伴生资源同步开发,达到了项目推进和实现整体效益的目标。

  3、有利于实现强强联合,发挥双方的专业优势和行业优势,使红岭公司走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传统钨矿山的转型升级,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公司的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1、由于本次对外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拟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遴选战略投资者,可能存在不能按照预期目标征集到合格投资者的风险。

  2、公司将依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经与广晟集团协商一致,公司拟向广晟集团续租广州市天河区保利中汇广场A栋第31、32层房产(建筑面积共3676.20平方米)作办公用途使用,续租期限为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562,458.6元/月,每年合计6,749,503.2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内容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续租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晟集团”)租赁广州市天河区保利中汇广场A栋第31、32层房产(建筑面积共3676.20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14”)

  因租赁期已满,经与广晟集团协商一致,公司拟向广晟集团续租上述房产,续租期限为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153元/平方米,月租金562,458.6元/月,每年合计6,749,503.2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广晟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3、议案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上事项,关联董事巫建平、洪叶荣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续租办公楼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通知并将交易相关资料提交独立董事审阅,同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次拟向间接控股股东续租办公楼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法定代表人:刘卫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

  广晟公司所持有的广州市天河区保利中汇广场A栋第31、32层房产(建筑面积共3676.20平方米)。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于2016年1月1日就乙方租赁保利中汇广场31-32层写字楼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简称“主合同”),因主合同即将到期,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写字楼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约定除下列条款外,主合同下双方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的租赁期限,主合同条款在新的租赁期限内继续有效。

  第一条  地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楼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31-32层。

  第二条  面积:写字楼建筑面积共3676.2平方米。

  第三条  租赁期限:该写字楼续租期限为2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写字楼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153元,每月租金为562,458.6元(大写伍拾陆万贰仟肆佰伍拾扒元陆角)。乙方每月租金应于每月5日之前交付甲方,按照先交租后使用原则,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续租办公楼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要求。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将有效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要求。公司续租办公楼所支付的租赁费用遵循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广晟有色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将章程中涉及阿拉伯数字的表述方式统一改为汉字表述;根据条款顺序调整情况对相关条款中的条款引用做了相应修改;规范了章程部分内容文字表述。除此之外,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全文披露。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继续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投保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

  1)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在保险期限内,在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任职、现任职及今后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

  保险费总额:43.3万元人民币(含税)

  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同时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2-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曹源先生的辞职报告,曹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曹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洁漳先生、张键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洪洁漳、张键个人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洪洁漳个人简历

  洪洁漳,男,1979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地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广东省海洋与环境监测中心生态资源室副主任;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调查技术中心化学生态室副主任;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海域监测室副主任。现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矿产投资部副总经理。

  张键个人简历

  张键,女,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曾任广东广晟有色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广晟有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省南方稀土储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2-04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

  至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7及议案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其余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1楼证券法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四)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1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 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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