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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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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周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叶江:男,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广东百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华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帝股份总裁,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叶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922,235股。潘叶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垣枝先生为侄叔关系,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锦枝先生为侄叔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叶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潘叶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垣枝:男,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正盟厨卫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华帝股份总裁。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正盟厨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山市华帝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潘垣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6,000股,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叶江先生为叔侄关系,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锦枝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垣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潘垣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浩标: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中山华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帝股份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山市同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潘浩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潘浩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锦枝:男,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高中学历,历任中山市小榄镇迪卡电子厂董事长,中山市海卡电器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百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董事,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

  截至目前,潘锦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叶江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垣枝先生为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潘锦枝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潘锦枝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云龙: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德州市人民政府秘书,德州石化总厂厂长助理,东北大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所长。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哈尔滨工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丁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丁云龙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孔繁敏: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法国巴黎一大访问学者,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助教、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访问教授,韩国庆熙大学访问教授。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教授。

  截至目前,孔繁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孔繁敏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谊:女,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山市晨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科员,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周谊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1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提示和说明

  议案6-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9-11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9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提案10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提案11应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839258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9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议案10-12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日期及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17:00

  (二)召开方式:网络远程互动、文字交流方式。

  (三)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4:00前访问http://irm.cninfo.com.cn进入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公司出席人员

  届时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潘叶江先生,独立董事周谊女士,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刚先生,财务总监何淑娴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和账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284,155,495.28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拟计入公司2021年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款项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应收款项,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257,433,284.99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为3,885,937.98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261,319,222.97元。

  (1)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2)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2、应收票据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未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公司2021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为175,178.48元。

  3、合同资产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合同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对于合同资产,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2021年度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为2,272,712.36元。

  4、存货

  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结合各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评估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20,388,381.47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284,155,495.28元,该项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相应减少284,155,495.28元。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87,867,582.43元,同比增长2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24,061.73元,同比下降49.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587,867,582.4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324,061.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5,823,748.56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582,374.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86,927,135.9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156,171.46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同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监事会提名,拟选举梁萍华女士、陈惠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选举通过后,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莫泽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前,原监事会全体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惠芬:女,1971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历任中山市思拓制品印刷有限公司出纳,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行政员,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会计。

  截至目前,陈惠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陈惠芬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萍华:女,198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中山市优加电器有限公司出纳,现任华帝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石河子奋进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出纳。

  截至目前,梁萍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梁萍华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莫泽璇:女,198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现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供应商管理部资深经理。

  截至目前,莫泽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0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莫泽璇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莫泽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莫泽璇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代表莫泽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莫泽璇:女,198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现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供应商管理部资深经理。

  截至目前,莫泽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50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莫泽璇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

  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922,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后,潘叶江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33,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8.66%%,占公司总股本的3.96%。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高管锁定限售股数量。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上述股份质押用途是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潘叶江先生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充质押委托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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