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与运营
近年来,在政策的鼓励支持下,带动了各类康体运动业态和城市体育经济的升级发展,城市综合体所涵盖的业态,已经从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一体化服务发展到包括足球、篮球、冰雪、网球、健身、体育教育培训等各类体育项目在内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公司结合建设健康中国大战略及各级政府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的发展要求,主要通过购地自建、PPP模式、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积极配合政府提升城市体育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报告期内,公司建设和运营的体育服务综合体项目主要有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和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
其中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公司积极开展项目运营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6月项目游泳馆、体育生活馆体育板块开放试运营。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在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上升、周边商务楼和住宅楼入住率的提高等因素的影响下,2021年上半年自营部分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已基本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并有所增长;同时,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发展,消费者健康防护意识得到提升,场馆营业有效利用时间增强,培训租赁部分较去年有一定的增长。
1)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
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位于杭州市。报告期内,通过与专业化体育机构的合作,进一步规范运营和流程化管理,对场馆空间的合理使用与核心内容的管理进行了有效调整,该项目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发展,消费者健康防护意识得到提升,场馆营业有效利用时间增强,闲林港体育生活馆项目经营情况较去年有一定提升。
2)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项目
2021年6月,公司位于丽水市的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按照控股子公司丽水体育与丽水市体育局签署的《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PPP项目合同》投入试运营,该项目是对公司体育板块业态收入的有力补充。
3)南京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
莱茵之星综合体项目位于南京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该项目运营模式的调整,通过引入专业的运营团队,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2)赛事运营情况
公司坚持将赛事运营、体育营销、品牌传播整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立足“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模式,打造优质丰富多元的赛事产品、提升赛事参与体验、放大赛事综合效应为核心目标,全力构建专业化的赛事运营体系,培育高水平、国际化的赛事运营管理团队。2021年,公司成功举办了“聚力前滩·东体铁人三项企业挑战赛”,赛事招募了包括东航集团、捷豹路虎中国以及科思创中国等2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加,同时,公司还举办了“2021科勒·曼联青少年足球挑战赛”、“科勒·2021杭州家庭慈善乐跑”、“丽水市网球运动会”、“丽水市游泳运动会”、“2021杭州创业马拉松”等多个赛事,成功签约了“成都马拉松-科勒赞助”赛事广告执行。但受2021第四届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疫情的影响,部分赛事未能如期举办,后续将视疫情及相关政策调整赛期。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项,临时报告129个(含独立董事意见、问询函回复等)。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管控,健全内控体系,规范运作,加强诚信建设和信息披露,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2022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力争较好地完成公司经营指标,确保公司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董事会重点工作如下:
(一)日常工作方面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公司三会的筹办工作,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公司治理方面
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促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三)人员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各板块核心管理团队凝聚力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2021年度,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细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议的工作;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股权及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茵达”)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香港莱茵达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2022年1月28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莱茵达集团1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为2,600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目前,浙江莱茵达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2,600万元及其代香港莱茵达向浙江莱茵达清偿的债务人民币556.53万元,并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香港莱茵达及其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档案等管理权的转移,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2、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2020年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国滑雪场带来较大冲击,致使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的业绩也持续受到影响。现阶段,国际国内疫情依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对体育运动和文旅产业的影响依然存在,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及公司审慎研究,公司中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待条件成熟时,公司择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启动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转让股权、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稳步落实并持续优化公司体育产业布局,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八)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监事会还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学习,从而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2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2021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073,212.42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部分财务担保合同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年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债权投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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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306,460.2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766,752.17元,合计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5,073,212.42元,该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后,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3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拟投保的保险公司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保险”),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公司”)母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晓龙先生为锦泰保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锦泰保险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锦泰保险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险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4、保险期限:1年;
5、保单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元;
6、保单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
7、保险费用:28万元/年
8、保险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67193616J
法定代表人:邓明湘
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1月30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399号金控时代广场1号楼东塔楼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
■
(二)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锦泰保险总资产3,628,743,660.81元,净资产1,033,426,017.89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44,503,644.65元,净利润30,658,356.49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锦泰保险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公司母公司成都文旅集团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晓龙先生为锦泰保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锦泰保险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泰保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保险费用是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险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锦泰保险签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合同文件》,投保人为莱茵体育,被保险人为莱茵体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人为锦泰保险,保险费用为28万元,保险期限1年,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锦泰保险(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除本次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承保方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采购程序,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项目合同文件》;
5.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况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2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2022-027)。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197,258.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4,644,187.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99,846,624.15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5,585,823.9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3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根据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1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9年3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本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5、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楼190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2022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25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2022-027)。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七)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三、备查文件
(一)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