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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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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1、能源板块

  公司能源板块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生产、相关电力服务、煤炭销售业务及售电业务,并以参股方式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新能源项目。所生产的电力主要输入江苏电网,部分输入山西电网,热力主要供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现代电力服务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截至2021年末,公司现有控股装机总容量1543.7万千瓦,其中已投产1443.7万千瓦(煤电容量1184.5万千瓦、燃机容量259.2万千瓦)。

  公司能源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公司向国家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定期进行电费结算。江苏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中长期交易的模式,山西电力市场化交易主要采用电力现货交易加中长期交易的模式。中长期交易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平台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和合同转让交易。市场化交易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制定的上网电价。公司电力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燃煤和天然气,燃煤和天然气均向国内外供应商采购。

  2、金融板块

  公司金融板块以江苏信托为主,业务分为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存放同业、拆放同业等。江苏信托的固有业务主要为金融股权投资及自营贷款、金融产品投资等。金融股权投资是江苏信托的重要收益来源。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等,是江苏信托的主营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公司信托产品主要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类及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产品,为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资产配置等单一或综合化信托服务。

  公司净资本实力位居行业前列,自有资金股权投资是公司经营特色。江苏信托现为江苏省内最大的法人银行江苏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全国性人身保险公司利安人寿的第一大股东,稳定的金融股权投资收益为公司奠定了坚强的展业基础。

  (二)所处行业地位

  1、能源板块

  公司总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各发电集团江苏区域前列,现役火电装机容量1443.7万千瓦,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装机容量占江苏省内的装机容量9.36%;公司所属清洁能源机组比例较高,燃气机组装机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司发电机组多数为高参数、大容量、低能耗、高效率、环保指标先进的发电机组,在运行机组中60万千瓦及以上高效低能耗装机容量占公司煤电机组比例超过94%,燃气机组多为9F和6F机组。

  2、金融板块

  江苏信托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多年来保持了稳健高质量发展,现已经发展成为我国信托业中资产质量优良、管理规范、经营合规、信息透明、风控能力较强的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品牌知名度稳居江苏地区第一名,致力于打造全国一流信托。在用益信托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1年度信托公司排名中,江苏信托盈利能力排名全国第七、抗风险能力排名全国第六。

  (三)经营情况概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江苏省能源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综合能源服务供应商。在深耕传统能源的同时,公司全力转型发展新能源,加大绿色能源比重,报告期内参股昊扬新能和朔州新能,实现新能源项目零的突破。随着新业态的发展,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化,探索研究电化学储能、氢能和抽水蓄能等新业态,积极储备碳捕集应用的相关技术和人才,在建一批以靖江熔融盐和扬二压缩空气为代表的项目;成立专业队伍,在检修、辅助服务等领域开展有益探索。金融板块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江苏信托大力发展标品投资、股权投资、家族信托等新型业务,实现新型信托业务规模增长。目前标品投资、股权投资等新型业务已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手续费和利润贡献占比逐步提高。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6.03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67%。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288.79亿元,同比增长33.14%;利润总额-8.14亿元,同比下降121.70%;净利润-7.82亿元,同比下降12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亿元,同比下降11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92亿元,同比下降126.37%。

  1、能源板块

  能源板块受国家宏观经济好转、山西机组投产等因素综合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688.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3%;完成供热量725.05万吨,同比增长26.62%。本报告期内公司平均上网电价395.2元/兆瓦时,同比上涨14.4元/兆瓦时。其中,所属江苏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387元/兆瓦时,同比上涨33元/兆瓦时;所属山西省内煤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322元/兆瓦时,同比上涨30元/兆瓦时;所属燃气机组平均上网电价609元/兆瓦时,同比上涨41元/兆瓦时。

  本报告期内,面对煤价高企困难,公司在按照国家能源保供要求,保障地方能源安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加强售电、供热、电力附属产品等业务的拓展,巩固和拓宽煤炭、燃气采购供应渠道,加强燃料成本控制,尽力减轻燃料成本上升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80.11亿元,同比增长35.87%,主要是因为社会用电量增长较快和苏晋保德、苏晋朔州电厂投产所致。能源板块实现利润总额-33.33亿元,同比下降316.10%,主要是因为煤炭供需紧张,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创近年新高,虽电价上浮20%,但仍不能覆盖燃料成本增加部分。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分布在江苏、山西两省,在江苏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788.5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385.11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328.53亿千瓦时,占比85.31%,占比较上年提升1.04个百分点;燃气机组装机容量259.2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79.88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7.6亿千瓦时,占比9.51%,占比较上年提升6.83个百分点;在山西省内已投产的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396万千瓦,全年上网电量为190.63亿千瓦时,其中市场化电量43.6亿千瓦时,占比22.87%,占比较上年提升1.07个百分点。2021年苏晋能源送江苏电量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占“雁淮直流”送电总量的63%,为保障江苏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2、金融板块

  本报告期内,金融板块实现利润总额22.53亿元,同比增长1.95%;主要是股权投资业务投资收益大幅增长所致。江苏信托营业收入(金融企业报表列报口径)8.69亿元,同比下降19.16%,主要是江苏信托业务转型,主动调整业务结构,根据监管导向收缩了部分业务条线,导致了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减少。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江苏信托管理总资产规模为4143.86 亿元,其中:自营总资产为278.69亿元;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为3865.17亿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传统能源项目投资

  (1)公司拟出资16,218万元,与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国信靖江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拟出资7亿元与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国信射阳港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推进射阳港1×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3)公司出资122,400万元与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和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推进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项目。

  2. 新能源项目投资

  (1)子公司国信扬电出资1,519万元与江苏新能合资成立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子公司苏晋能源出资2,380万元与江苏新能共同投资成立苏晋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7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基建、运营业务。

  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六节“重要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2022年4月27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2,811,207.86元,2021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3,576,252.4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524,834,736.35元,2021年累计未分配利润543,842,269.05元。

  经研究,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报告期净利润为正,以及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由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新建项目及对外投资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已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2022年4月27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苏亚金诚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16层

  (5)业务资质:苏亚金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8)人员信息:苏亚金诚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从业人数共有815人。其中,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3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204人。

  (9)业务信息: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40,910.8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763.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484.49万元。2021年度,苏亚金诚共承担32家上市公司以及119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016.99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84.14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家。

  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数量: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无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涉及人员5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200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2月开始在本所任职,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200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0家,挂牌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戴庭忠、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宇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29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审计机构期间,遵循执业准则,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审计费用公允,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该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

  3. 特别风险提示:

  (1)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

  (3)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 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总计8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在资本市场开展股票、定向增发、新三板、新股申购、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等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五)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计划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参与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 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预判经济金融走势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3. 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

  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信托计划。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

  3. 特别风险提示: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信托计划属于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 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四)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2年6月-2023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购买信托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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