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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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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以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301,362.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26,379.2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如下:

  2021年6月24日,公司将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5日,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5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智能)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6月28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天正股份)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9月15日,公司提前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天正电气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正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

  ■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实施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数量:2,862,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的价格:6.87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桦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17.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1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资金原因放弃了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1.55万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1年3月8日。

  6、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离职激励对象谭正彦、黄羽飞、吕庆鹏、周晨、韩鹏凯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77,5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激励对象张炳未、张鹏、丁剑、孙宇新、姜永兵、陈佳、赵紫钦、蔡其桃、虞旭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7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8、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同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其余138名激励对象所持的2,862,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实际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此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本次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机制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注销138名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62,000股,其中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的股份为1,144,800股,因公司终止激励计划而回购的股份为1,717,200股。回购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04,038,000股的0.71%。

  (二)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其调整说明

  1、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本计划终止实施,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针对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为7.17元/股。授予日后,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日,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依据本次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7.17元/股调整为6.87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最终回购价格为6.87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862,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03,862,000股变更为401,000,00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①上表中部分明细与合计数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回购注销的176,000股限制性股票尚在办理过程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业绩考核未能达标的部分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对于本次终止实施的部分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加速计提。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天正电气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还需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册资本减少等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则及指引的修订,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实际情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此外,公司本次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二、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修订或新增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公司相应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其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3起案件已立案,2起案件已提起诉讼但尚未立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5起案件公司均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合计为76,642,767.27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由于恒大集团成员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及现金流紧张问题,其多次未能依约向公司支付货款且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也未能兑付,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交对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5家恒大集团成员企业的诉讼材料,涉诉金额合计为76,642,767.27元。

  公司已陆续收到法院关于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立案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关于广州恒隆设备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的立案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对被告最终给付公司的赔偿金额不确定,公司已对上述涉诉应收款项进行了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重大计提。恒大集团成员企业在9月份仍有部分到期商票进行兑付,为了督促恒大集团成员企业回款和兑付到期票据,公司于2021年10月份提起诉讼,诉讼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同时当时公司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也未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100万损益的条件,因此未进行披露。现对恒大集团成员企业的信用风险重新评估后,列入重大单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该诉讼金额进行的重大单项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本期净利润影响达到32,573,176.09元,公司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很大可能会达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且绝对额超过100万损益的条件,本次公司依规进行披露。公司本次披露的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高天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将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确认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并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2022年度薪酬结构方案以及薪酬考核标准。

  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内容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方便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事项,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5、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6、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拟增补赵敏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对增补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17、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赵敏鸽简历

  赵敏鸽,女,中国国籍,198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天正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副经理。现任天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41,777.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4,001,254.91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国内局部疫情时有发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形成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对于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7,80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单项重大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项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公司对单项重大资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6,421.56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损失为6,421.56万元,全部为恒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应收资产计提。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021年恒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及现金流紧张问题,导致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相关的应收债务出现违约风险。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各项资产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分析评估,认为减值迹象明显,因此对其按50%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存货进行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

  2021年低压电器行业所需的原材料涨价明显,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对存货进行评估后,认为存在减值迹象。2021年公司对存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190.28万元,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损失为1,190.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809.40万元,上述计提事项对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总额影响为损失7,809.40万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审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066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正集团有限公司、高天乐、黄岳池、黄宏彬;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情况,建议股东及代理人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 9:30-17:30

  2022年5月25日 9:30-17: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7-62782881

  电子邮箱:zhengquan@tengen.com.cn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的文件,验证入场。

  (二)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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