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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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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箱、卫生用品、日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房地产营销策划、销售;医疗器械出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基本财务情况:2021年12月31日新华锦纺织资产总额35,909.92万元,负债总额23,467.9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1,922.37万元,资产净额12,44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35%;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28,212.78万元,净利润348.42万元。(以上为审计后数据)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新华锦纺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青岛森汇石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岛平度市云山镇北王格庄村

  3、法定代表人:张沛锋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石墨露天开采(依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石墨筛选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基本财务情况:2021年12月31日青岛森汇资产总额7,454.42万元,负债总额8,140.6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554.91万元,净资产-686.2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9.21%;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5,174.97万元,净利润1,132.48万元。(以上为审计后数据)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青岛森汇为本公司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

  (三)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赛路310号1幢四层4021室

  3、法定代表人:王荔扬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家居用品、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钟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物流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计算机维修,翻译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基本财务情况:2021年12月31日上海荔之资产总额31,392.88万元,负债总额20,397.9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0,358.57万元,净资产10,994.9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8%;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52,431.43万元,净利润4,609.41万元。(以上为审计后数据)

  7、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上海荔之为本公司持股60%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是确定年度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议案中涉及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华锦纺织、青岛森汇、上海荔之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风险可控,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筹措资金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7,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5%,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信用级别较高、风险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理财产品,增加现金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基金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等,股票型及偏股型产品不在投资范围之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理财的具体运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经审计):

  ■

  根据新金融会计准则的要求,购买的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2021年1-12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于2022年4月28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确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如下:张航、盛强、董盛、孟昭洁、孙玉亮、刘树艳、满洪杰。其中,孙玉亮、刘树艳、满洪杰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人选,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累积投票。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已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各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3、同意提名张航、盛强、董盛、孟昭洁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名孙玉亮、刘树艳、满洪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张航,女,1977年10月出生,澳大利亚斯文博大学毕业,金融财务双学士。历任青岛京华饰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山东海川锦融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盛发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山东锦盛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21年10月起担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盛强,女,出生于1963年10月,本科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青岛电视机厂厂办副主任、技改处副处长;海信集团公司技管处副处长、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裁。

  董盛,男,1975年8月出生,山东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法务主管,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律师,青岛融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监、投行律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业务经理,山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9年6月起担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孟昭洁,女,1981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及资产管理部总监,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自2019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孙玉亮,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海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清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青岛清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如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岛中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嘉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树艳,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岛科技大学教授。1985年7月至今,历任青岛科技大学(原青岛化工学院)经管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MPAcc教育中心主任。目前兼任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满洪杰,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满洪杰先生曾任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目前兼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运输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港杂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运输费、港杂费等运杂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预计将对于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需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减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7,281,075.14元,调增营业成本7,281,075.14元;调增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281,075.14元,调减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281,075.14元。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而做出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张航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0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

  A、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B、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信函或传真为准,

  过时不予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967330

  传真:0532-85877680

  联系人: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七、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在岗位领取报酬,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2022年度每人年度董事津贴为6万元(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总裁基本薪酬36.25万元(税前),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27万元(税前),财务总监基本薪酬24.83万元(税前)。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以量化考核为重点的绩效管理,2022年实际支付薪酬将在上述基本薪酬的基础上根据业绩考核的最终结果上下浮动,以上高管人员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十一、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关联董事张航、董盛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公告编号:2022-022)及《公司章程全文(2022年4月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二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6)。

  二十二、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1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不进行送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4月27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971,249.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08,908.01元。2021年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08,908.01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50,890.80元后,2021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072,494.34元。

  鉴于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公司总股本428,778,21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20,152,576.29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5%,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本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及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

  ■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4月28日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王丽芳、张晓娜作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王丽芳,女,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正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新华锦集团山东锦隆投资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法务部法务经理、副部长,自2022年1月起担任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法务部部长。

  张晓娜,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至1999年2月,任职山东潍坊市审计师事务所,1999年3月至2006年8月,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潍坊分所,2006年9月起,任新华锦集团会计信息中心科长,2012年12月起,任新华锦集团会计信息中心、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邵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邵丹女士简历

  邵丹,女,汉族,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客户部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山东)分部高级经理,现任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31号17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芳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公司的法人治理、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较好的完成了监事会的相关工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四、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不单独就其担任的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报酬。股东推举的监事不在公司任职不从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兼任的行政职务从公司领取报酬,由经营管理层决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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