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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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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出具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暨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监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修订《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修订《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修订《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修订《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评价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的架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岗位责任落地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主要风险点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贷款风险分类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战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出具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0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元人民币(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内源性资本补充需求较大,为积极应对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兼顾银行业资本监管趋严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本公司”)税前利润总额为1,666,272,746.94元,当年税后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540,646,934.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4,064,693.45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净利润20%的比例提取一般准备308,129,386.91元。

  3.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8,129,386.91元。

  4.由于“无锡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8元人民币(含税)。若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1,675,522股为基数,将派发现金股利335,101,593.96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余下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税前利润总额为1,666,272,746.94元,当年税后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540,646,934.53元,若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861,675,522股为基数,将派发现金股利335,101,593.9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信贷及金融市场等业务的开展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予以保障。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下,疫情造成的潜在信用风险上升导致银行业整体信贷质量承压、业务竞争加剧、息差持续收窄,经营环境因素的改变对银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本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同时也积极顺应资本监管趋严的趋势要求,确保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及资本质量,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本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坚决落实坚守定位和服务乡村振兴等宏观政策和监管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坚定“支农、支小、支微”市场定位,坚持“做小、做散、做优”业务方向,持续下沉服务重心、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加快战略转型步伐、力争实现高质量发展。现阶段,本公司各项业务均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并具备广阔的成长空间,亟需充足的资本金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证。因此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本公司努力确保业务持续、稳健增长的资本需求,使其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本公司将继续围绕打造“深、专、新、强”新时代价值银行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转型高质量发展。本公司将积极助力三农、小微企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因而本公司适当留存利润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保持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及资本质量,有利于保障公司2022年的稳健经营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水平,预计本行2022年度将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继续保持稳健的回报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亦受宏观经济形势发展、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无锡农商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无锡农商行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之间的平衡,符合公司稳健发展的战略,符合公司《章程》及《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8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卫平、万妮娅、殷新中、孙志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预计的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一致;独立董事同意将《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注册资本为2041074.84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刚。该公司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8919282.79万元,净资产3399595.8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235586.29万元,净利润27256.1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2.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为174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陆晓春。该公司经营范围: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咨询和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对京沪高速铁路和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的投资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6900392.62万元,净资产2360359.62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52995.66万元,净利润15604.47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3.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注册资本为1849461.492984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劲松。该公司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拆迁服务;城市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租赁服务。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7578970.82万元,净资产2622557.52万元;2021年1-9月,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37176.53万元,净利润61909.05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4.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锡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02日,注册资本为22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志强。该公司经营范围:冷轧镀锌材料。截至2021年12月,公司总资产24295万元,净资产15615万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13886万元,净利润504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5.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27.4万元,法定代表人殷新中。该公司经营范围:尼龙制品、尼龙610盐、尼龙1010盐、塑料尼龙合成的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资产的尼龙切片、尼龙丝、癸二胺、十二碳二元胺、癸二酸、十二碳二元酸、蓖麻油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PBT单丝、PET单丝的制造、加工。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05383.33万元,净资产58018.09万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48394.72万元,净利润8322.3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1月,注册资本为 1154445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6183.9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22.27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637.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9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为366088.8889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远宽。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067.5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98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45.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王怀明担任独立董事。

  8.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为103871.91万元,法定代表人杨东。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开办外汇业务、办理国际结算;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525.20亿元,净资产35.48亿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0.74亿元,净利润2.6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参股公司(持有其总股本的16.25%股份)。

  9.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为972639.9352万元,法定代表人陆向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4671.08亿元,净资产392.24亿元;2021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87.76亿元,净利润29.32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蔡则祥担任外部监事。

  10.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册资本为274085.5925万元,法定代表人庄广强。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及见证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466.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98.42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76.5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原独立董事蔡则祥担任独立董事。

  11.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泰州姜堰锡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首江。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80839.74万元,净资产16633.73万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739.46万元,净利润1040.29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控股子公司。

  1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注册资本为1388980.12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严琛。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3898.31亿元,净资产1119.89亿元;2021年1-6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75.66亿元,净利润61.95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外部监事董晓林担任外部监事。

  13.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为142589.914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满平。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80.61亿元,净资产56.43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30.41亿元,净利润3.28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信托”)、无锡建发的关联方。

  14.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资本为36835.9823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安顺。该公司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330.97亿元,净资产26.71亿元;2021年,该公司营业收入8.7亿元,净利润1.77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的关联方。

  15.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01月,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卫平。该公司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末,国联信托总资产628962.04万元,净资产583896.86万元;2021年,国联信托营业收入65426.56万元,净利润53000.75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

  16.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3月,注册资本11322.53万元,法定代表为王均金。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示类项目);电梯的维修及保养;钟表修理;金银饰品加工;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自有场地及专柜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口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上,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057253.99万元,净资产472225.52万元;2021年6月末,该公司营业收入441399.46万元,净利润15103.91万元。

  (2)关联关系

  本行主要股东国联信托的关联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内容

  ■

  备注: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商业银行对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上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主要股东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单个主体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确保单个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部分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业法规、政策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稳步促进业务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2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该所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锋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该所执业,从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9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8证券简称:无锡银行公告编号:2022-013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商行三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外,本次会议还需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主要股东履约评价的报告》《2021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报告》等内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届时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11、12、16、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万新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无锡神伟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联友锻造厂等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村商业银行15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9号15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25;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2830815;

  传真:0510-82830815。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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