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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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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5,530,926.25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1%,剩余80,176,331.03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全球第二大半导体产业,是工业加工、汽车制造、无线通讯、消费电子、电网输变电和新能源等应用领域的核心,是我国的支柱性、战略性、前瞻性产业,该行业也成为国家重点鼓励与支持的行业。根据赛迪顾问(CCID)报告数据,2019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为500余亿美元,我国市场规模已超过1700亿元,预计2022年将达到1960亿元,2019-2022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会达到3.7%。

  华微电子是集功率半导体器件设计研发、芯片加工、封装测试及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4英寸、5英寸、6英寸与8英寸等多条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及IC芯片生产线,芯片加工能力每年400万片,封装资源每年24亿支,模块每年1500万块。公司拥有百余项专利,核心技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已形成以IGBT、MOSFET、SCR、SBD、IPM、FRD、BJT、多芯片模块等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为营销主线的系列产品,覆盖了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全部范围,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光伏、变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等战略性新兴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005.52万元,同比上升28.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0.73万元,同比上升238.5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1999年度至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2,937,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2022年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同意控股子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贷款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则为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吉林华微斯帕克电气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0,000,000.00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组织实施有关担保事项,并代表公司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决议项下担保可以合并在一份担保合同项下提供,也可分拆为多份担保合同(包括同一银行或多个银行)并在其项下提供。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707,257.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5,530,926.25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1%,剩余80,176,331.03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知情人行为及操守规范责任状〉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敏感信息排查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 2022-021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林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提案及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以及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1999年度至2021年度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审计。

  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为一年,相关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六、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合作银行的融资授信期限将陆续到期,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及资金状况,拟继续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含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额度总额共计2,937,000,000.00元,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用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资金状况,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授信贷款额度累计在该总额以内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宜。

  七、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已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十、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5,707,257.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7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5,530,926.25元,占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1%,剩余80,176,331.03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一、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一、二、三、五、六、七、八、十、十一、十二、十三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7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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