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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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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4元(含税),该议案还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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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4%;第二产业用电量56,1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第三产业用电量14,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7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在电力基础设施投资方面,2021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5,530亿元,同比增长4.5%。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为54.88GW,同比增长14%,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25.60W,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29.28GW。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6GW,其中分布式达到107.5GW。

  公司主要从事配电电器、终端电器、控制电器、电源电器、电子电器、建筑电器和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和销售、EPC工程总包,电站开发、建设、运营、运维,和储能系统、BIPV、户用光伏的开发和建设等业务。

  低压电器产品具有量大面广、品种繁多的特点,公司的营销策略采取渠道分销、行业直销、并与经销商协同拓展出“3PA”、“铁三角”等多种模式,随着公司“昆仑”系列的推出,成功实现中高端行业市场的升级突破。

  低压电器行业是一个充分国际竞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形成了跨国公司与各国国内本土优势企业共存的竞争格局。作为根植于中国这一全球增长最为迅速的庞大低压电器市场的龙头企业,本公司的营销网络优势、品牌优势、技术及管理优势有助于本公司继续巩固领先地位,并持续受惠于行业的结构性变化,而本公司的成本优势加之积极技术创新,有利于构筑开拓国际市场的后发优势。

  光伏新能源作为一种可持续能源替代方式,经过几十年发展已经形成相对成熟且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公司一直深耕光伏组件及电池片制造,光伏电站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电站运维等领域,并凭借自身丰富的项目开发、设计和建设经验,不断为客户提供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工程总包、设备供应及运维服务。

  公司自上市以来,利用稳固的行业龙头地位、卓越的品牌优势、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自身产业链升级等优势逐步实现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公司还将进一步通过产业链的整体协同,把握行业发展契机和电改机遇,构建“发、集、逆、变、配、送、控”于一体的系统产品全产业链布局,实现从单一的装备制造企业升级为集运营、管理、制造为一体的综合型电力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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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持有的中控技术(688777)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为-5.99亿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9%。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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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8%;净利润37.66亿元,同比下降43.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1亿元,同比下降47.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88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54.51亿元,同比增长23.36%,所有者权益344.69亿元,同比增长10.5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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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300,014,592.13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2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1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639,911,114.67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491,176,905.0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8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合同内容公允,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七、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新增担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13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八、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交易价格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将成为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正泰新能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延续上述对正泰新能的担保。正泰新能及其下属子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稳定,资产质量较高,偿债能力强,且正泰集团提供了反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浙江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受让正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深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交易价格依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开展远期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交易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十二、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三、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推举吴炳池、王四合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非职工监事的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 吴炳池,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先后担任过正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2、 王四合,男, 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2001年1月加入正泰,曾任浙江正泰电源电器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正泰机电电气有限公司监事,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廉正督查室经理、副主任。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督查室副主任、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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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300,014,592.13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2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1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639,911,114.67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491,176,905.07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85%。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1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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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 2022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截至2021年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

  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如下:

  ■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预计发生的业务合作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等情况,2022年度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仍然属于温州民商银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存款和贷款,其中存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将本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方式存于该行,同时获取存款利息;贷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贷款方式借出银行货币资金,同时支付贷款利息。鉴于与温州民商银行关联交易内容的业务性质,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03-15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3%,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88.77%。

  (2)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01-02

  注册资本:88,866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5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业,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76%,其他股东持股59.24%。

  (3)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08-06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3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节能灯、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4)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10-18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8楼8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新能源技术,新能源系统产品、储能设备技术、车用充电设备及系统、能源测控设备及系统、能源互联网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冷热三联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新能源工程(凭资质经营);新能源技术产品的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96.3158%,其他股东持股3.6842%。

  (5)乐清市瑞纳吉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12-23

  注册资本:319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蟾东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及元器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对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100%。

  (6)浙江泰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02-27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经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7)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07-12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713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50%,其他股东持股50%。

  (8)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08-07

  注册资本:503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桥(南湖工业区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通用零部件、塑料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72.8958%,其他股东持股27.1042%。

  (9)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08-07

  注册资本:702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太阳能持股100%。正泰太阳能拟将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正泰集团等受让方,转让完成后,正泰集团持股62.18%。

  (10)正泰集团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06-26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53号楼5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备集成、安装调试。(以上均除特种设备除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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