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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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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86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0,317.64万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2.67万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2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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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在稳步推进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原有智能硬件及衍生产品业务与商品贸易业务。

  (一)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商业模式清晰,核心为“租赁+后端服务”,得益于国内基建投资活动的旺盛开展,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且持续增长。

  1.风电安装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履带式起重机及液压打桩锤等在内的各类专业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业务模式主要是为施工单位提供配有操作人员的施工设备租赁服务并收取租金,客户群体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为主,主要应用于陆上及海上风电安装项目,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

  近年来,随着国内对以风电为代表的能源生产设施、基建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从风电安装施工单位的状况分析,由于大型履带吊车及液压打桩锤购买周期长,一次性投资太大,安装单位的任务量不一定饱满,一旦吊车闲置造成浪费,所以目前来看,大部分风电安装企业没有自有设备,均是靠租用设备来进行风电安装。而且,随着行业的发展,需要吊运的物品的质量、体积和起升高度都越来越大,市场对于施工的质量、效率等各方面要求也越来越高,上述因素使得市场对专业风电安装设备的需求持续旺盛,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2.城市基建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旋挖钻机及盾构机等在内的多种城市基建专业设备,主要应用于市政建设、房屋建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等城市基建项目。

  (1)基建吊装设备

  公司目前已拥有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在内的主流吊装设备,可广泛运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通常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客户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客户通常为大型国有建设施工企业,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机械出租形成的租金收入以及机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备件、耗材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营运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转场物流费用、人工成本以及各种耗材的采购成本。

  基建吊装设备租赁业务是一种向设备使用方提供从设备进场安装、现场操作、维修保养到最终拆卸离场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的目标客户群体为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由于基建吊装设备具有单价高、型号多、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安全风险高、运输成本高等特点,自购设备需要承担设备维护、设备管理等多项成本,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自持设备的意愿较低,往往选择租赁方式,建筑企业的自有设备人均台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建筑全行业机械设备使用需求快速增长,叠加业主自购意愿低,将促进基建吊装设备租赁行业需求持续增加。

  (2)基建掘进钻孔设备

  公司目前拥有多种掘进及钻孔工程机械设备,包括盾构机、旋挖钻机等,主要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公路、桥梁、铁路、水利等各种城市基建项目,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客户使用并收取租金,租赁客户通常为大型国有及民营建设施工企业,租赁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周期而定,通常在12个月以内。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机械出租形成的租金收入以及机械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备件、耗材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主要营运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转场物流费用、人工成本以及各种耗材的采购成本。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轨道交通、公路、水利建设等工程都有大量隧道需要掘进,道路、公路、桥梁、工业生产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工程、防水层边坡防护等基础工程有大量成孔工作需要完成,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掘进及钻孔工程机械设备的应用面越来越广。由于此类机械设备价格高昂、体积庞大,属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必需品,工程建设单位大多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设备并用于施工,盾构机及旋挖钻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租赁需求旺盛。

  公司从事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情况:

  近年来,国内施工机械租赁市场正在发生变化,除传统设备市场保有量进一步增大之外,包括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吊装设备,盾构机、旋挖钻机等掘进钻孔设备以及液压打桩锤在内的各类机械设备的销售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客户的租赁需求明显增长。公司正在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探索新的市场营销及商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021年,公司根据经营现状,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开拓了装备综合服务业务作为战略发展方向。2021年9月,公司完成了千平机械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是上市公司践行既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履带式起重机、旋挖钻机、液压打桩锤等重型机械设备的租赁业务,前述机械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风电、核电等新能源建设和市政建设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二)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2021年,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国内生产需求继续回升,新动能快速成长,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40,82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5%。随着经济的逐渐回暖,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规模也在稳定增长。

  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也保持着可持续的发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政策;此外,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多项地方政策,如《临港新片区创新型产业规划》、《浙江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重庆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计划(2019—2022年)》等。上述政策将会推动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为载体的智能硬件的蓬勃发展。

  当前智能硬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工业、智能医疗等领域,在5G、物联网等技术的推动以及政策的引领下,以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为代表的智能硬件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从事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的情况:

  2019-2020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智能硬件及其衍生品业务暂时停顿。该业务系公司原有业务板块,前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品牌推广、产品研发及渠道建设,公司在智能硬件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对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具备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的能力。随着新增流动资金注入,公司对产品业务链条重新进行梳理整合,推出了包括智能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无叶风扇、空气循环扇、无线降噪耳机等在内的一系列产品,并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

  (三)商品贸易业务

  公司目前开展的商品贸易业务主要集中于建筑工程物资贸易业务,是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配套业务。公司以装备综合服务为切入点与下游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开拓稳定、优质的建筑钢材等商品贸易业务。

  从全年来看,钢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端由强走弱,加上供给端的影响,形成了全年钢铁产业链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这也导致了钢企利润大幅震荡。在双碳战略下,政策导向不鼓励钢铁这类高碳排放产品出口。2021年财政部先后两次取消部分钢铁产品退税。在国内外钢材高价差的拉动下,尤其是在板材端推动了国内钢材出口高增长。

  就房地产行业来说,1月至10月国内房地产投资累计完成12.49万亿元,同比增长7.2%。但是在三条红线政策下,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严格受限,加上销售房源回款缓慢,导致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房企拿地限制因素更多,拿地意愿更低。从8月下旬开始,国内多数地区土地成交量低于历史同期水平。进入11月后房企融资出现边际放松迹象,但保障房地产平稳健康的总基调维持不变。受此影响,房地产行业的建筑钢材主要还是用于房企已经承建的项目上,建筑用钢的新增需求随之减少,导致钢材的需求增长空间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从事商品贸易业务的情况:

  2021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的持续复苏和国内疫情形势趋于稳定的大背景下,国内的市场形势逐渐利好,市场需求大增,公司紧抓机遇,高歌猛进,在以钢材为主的建筑工程物资贸易领域实现了可观的营业收入。下半年国内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限制政策,导致相关行业严重受挫,公司面临巨大的挑战。针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通过狠抓经营管理,精准把握市场形势,严格管控业务风险,努力优化资源配置等有效手段以提高公司运营水平,最终实现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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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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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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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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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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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59.04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529.0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660.0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42.86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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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ST博信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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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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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博信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3)、《*ST博信第十届监事会第二议决议公告》(2022-034)等公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ST博信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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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86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0,317.64万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2.67万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2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为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0,317.64万元,不满足《公司章程》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

  综上所述,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确保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决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现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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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保”)、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铭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2022年度全资子公司新盾保、博铭科技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上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义桥区块(河口)8号1号楼101-13

  法定代表人:林泽杭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家用电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新盾保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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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朱家湾街8号3号楼1602-3室

  法定代表人:陈旭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博铭科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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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2022年度全资子公司新盾保、博铭科技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上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鉴于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2.52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4.16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842.89%,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向董事会提交了《*ST博信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8,159.04万元,比2020年度24,439.55万元增加33,719.48万元,增幅为13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2.86万元,比2020年度的1,086.68万元增加156.1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2.86万元,截至2021年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0,317.64万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72.67万元,截至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58.2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2-0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与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内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2022年度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上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

  二、公司总经理实行月薪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月薪+月度绩效奖金制。基本月薪标准为2.5万元至12.5万元,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三、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3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3.2条规定的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56.0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159.04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143.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89.11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公司将根据上述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证券简称:*ST博信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5)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6)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7)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中兴华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宏江,2013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光环新网、铁岭新城、永东股份、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建召,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无其他兼职情况。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合计人民币120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中兴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并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认为,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中兴华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过程中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公司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具体投资品种、期限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等高风险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财务部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博信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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