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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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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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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防爆电器行业

  防爆电器是指在石油、化工、煤矿、天然气等存在各类易燃易爆气体、粉尘、蒸汽等物质的场所使用的特殊电器设备,防爆电器能够起到避免爆炸产生或将爆炸约束在一定可控范围内的作用,用以保护人员、财产安全。经过数十年发展,其重要发展趋势如下:

  1、防爆电器智能化、数字化发展成为趋势。防爆电器产品的主要用户是石化、煤化相关企业,化工是典型的流程型行业,环节复杂、安全防护要求高、生产装置精密性强及管理难度大。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涉及大量过程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生产现场设备与物料的监控、生产调度优化及能源合理供应等问题。因此,防爆电器产品用户端主动拥抱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三桶油”为代表的石油化工企业大力推动智慧油田、智慧化工等项目的进程,用户对智能化程度高、控制精准、通讯数字化类产品需求不断增多。这也将成为防爆电器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2、防爆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势在必行。防爆电器生产企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的结构加工为主,智能化程度低、人工成本高。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逐渐上升,制造企业利润空间不断压缩。为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人工成本进而提升产品利润率,从长期看,智能制造势在必行。

  3、防爆市场将向头部企业集中。防爆电器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技术优势、质量稳定程度、安全运行记录、售后服务以及产品价格等方面。国内外防爆电器产品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基本相同。所以,在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格局下,具备产品优势和营销服务优势的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众多无明显产品优势和特点的中小型企业往往在同质化的竞争中陷入价格战的恶性循环。未来防爆电器市场会逐步走向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具有资本优势、技术优势并持续投入的企业将更具竞争力,企业发展会进入可持续的上升期。

  二、新能源行业

  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水能、核裂变能等常规能源之外的能源,一般是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加以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就是利用现有的技术,通过新型能源实现发电的过程。

  经过多年发展和清洁新能源的政策引导,我国新能源技术研发水平已经成熟、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发电效率不断提高,但新能源电力的消纳成为当前主要问题。随着国家新基建——特高压输配电的建设,电力从风能、光能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输送到用电集中度高的东部地区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国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中央经济工作任务,要在2030年之前使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对新能源的发展将是超规模和可持续的推动力,新能源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

  三、专业照明行业

  专业照明设备指应用于特殊环境下的照明设备,又称特殊环境照明设备,该种设备能满足客户在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提出的特殊照明要求。城际高铁及城际轨道交通作为国家新基建投资领域之一,未来数年将释放巨大的轨道交通照明需求,包括站台站房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隧道照明、异形定制照明等,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驱动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防爆电器及相关智能化/信息化产品等的生产、销售、服务;新能源EPC总承包、新能源电站持有/运营;专业照明设备生产、销售及光电业务。公司产品/服务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煤矿、新能源、电力(含核电)、公安及消防、轨道交通、港口、场馆及市政工程、船舶及海洋工程、食品饮料、军工等领域。

  2021年,公司在原“事业部制”的内部组织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业务板块”的组织管理,按照产业结构和市场业务划分为:厂用业务板块、能源业务板块、专业照明业务板块及光电业务板块。

  销售方面,公司形成了带有自身特点的销售模式。国内业务主要采取“业务发展商”模式,即公司选择特定自然人作为业务发展商,形成正式、长期的合作发展关系,并制定一系列市场拓展的业务流程和内部管控等方面的程序,由公司指导和规范业务发展商的市场拓展、客户维护行为,并使其协助公司达成交易,由公司将产品直销给客户,并由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货款,从而达到减少中间环节的一种特定的直销模式,目前公司国内拥有近300个业务发展商。

  公司外贸业务主要采取“直销+代理”销售模式,公司在中东阿联酋拥有一家集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服务于中东及非洲市场;此外,公司已与多家国际知名EPC公司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7亿,同比增长32.6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1亿元,同比增长46.1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05亿元,同比增长28.24%。其中:

  1) 厂用业务板块实现营收16.87亿元,同比增长14.84%,其中:内贸部门实现收入11.16亿元,同比增长23.44%,外贸部门虽受疫情影响,但仍实现收入5.71亿元,同比增长1.09%。厂用业务板块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22.42%。

  2) 能源业务板块实现营收9.53亿元,同比增长104.14%,其中:矿用防爆产品实现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9.85%;新能源EPC业务实现收入6.97亿元,同比增长192.96%。能源业务板块实现净利润0.37亿元,同比增长267.24%。

  3) 专业照明业务板块2021年实现营收3.25亿元,同比增长5.09%;实现净利润0.32亿,同比下降7.87%。

  4)光电业务板块实现营收0.52亿元,同比增长49.88%,实现净利润96万元,同比下降61.1%,主要系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及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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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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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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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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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2,730.32万元,较2020年增加32.62%;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38,109.27万元,较2020年度增加46.1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66,740,235.54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7,028,094.66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37,574,000股,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6,655,000股。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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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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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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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印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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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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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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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其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妙华、林献忠、陈建芬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84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末,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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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志荣,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①陈建新,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陈建芬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②吴献品,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林献忠的配偶的弟弟,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③徐妙荣,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董事、副总经理李妙华的姐姐的配偶,本公司业务发展商。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业务发展协议书》,关联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公司产品,协议对包括业务发展区域及产品、业务推广任务、业务费确定原则、业务费用的确认和结算支付等方面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协议有效期一年。

  定价政策: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商所负责的业务回款情况,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公司分析终端客户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及利润水平等情况确定业务发展商的业务费率,按照公司制度给予支付业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所有业务发展商执行统一的政策,业务费的确定对所有业务发展商采用一致的方法,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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