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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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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关说明:

  提案(4)、(6)、(7)、(8),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提案(9)、(10)、(11)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0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用芳  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3、为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以及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广州市天河区的防疫要求。敬请各位股东支持和理解。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7”,投票简称为“御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投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

  注:1、对于上述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提案,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部分资产

  报废处置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报废处理的资产属于已无使用价值材料、旧机,无法维修的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价值合计13,764,332.15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405,931.67元,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影响3,358,400.48元;本次累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94,334,251.77元,账面价值16,882,102.7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3,202,281.62元,净值3,679,821.15元,对合并报表净利润影响2,542,934.34元。

  二、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合计5,901,334.82元。

  三、公司对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此作出了合理性说明。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761,252.2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

  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应满足《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61,191,2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611,912.9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种类含委托理财)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 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严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有效保障。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必要的询问、了解和调查后,我们认为: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计划使用的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证券类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引致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证券投资操作,规范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同时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审慎进行证券投资,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5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式: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不包含证券衍生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投资具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国内外政治局势、新技术的迭代、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公司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公司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对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自有资金的安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审慎进行证券投资。

  (3)为防范风险,投资前应汇集各方信息加强市场分析及调研,投资操作人员应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董事长,并抄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督促下,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证券投资情况的日常监督,每季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实,并形成书面报告并向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5)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现金管理业务的运作模式、内控机制等进行了必要的询问、了解和调查后,我们认为: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2、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3、公司计划使用的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是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且公司就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行为已建立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含)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总额度不超过(含)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较高的短期投资收益,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的同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停牌一天,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5日;

  3、股票简称:由“御银股份”变更为“*ST御银”;

  4、证券代码:仍为“002177”;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61,761,252.29元,营业收入89,463,376.82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御银股份”变更为“*ST御银”;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177”;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2年5月5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和有关事项提示

  1、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3条规定,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从战略规划、组织发展、科研创新等方面进行业态布局,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积极布局,探索寻求转型

  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战略,以增强公司中长期竞争能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目的,抓住金融科技创新变革和转型升级的机遇,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积极布局新业态的发展,深入挖掘产业升级的市场潜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进行探索,寻求公司的转型发展,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2、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系统化、规模化

  公司自有物业御银科技园和小炬人创芯园已对外运营带来新的创收,2022年将增加新园区御银产业园对外招商运营。从目前区域发展及综合市场情况看,由于政策、交通、配套完善,公司的科技园区所处位置优势明显,公司并凭借运营专业化和智能化的优势,促进了公司经营租赁业务的稳定增长。

  公司将积极进行科技园区规划布局,通过科技园区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服务、数字化运营、智能化服务等管理方式和技术优势,开拓更多科技智能园区,提供更专业化的运营服务,并提升园区功能服务与管理效能,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3、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

  公司加强经营管理,优化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做好年度整理规划,合理量入为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分散投资,控制证券投资风险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将谨慎选择证券投资产品,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进一步控制证券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20-29087848

  2、传真:020-29087850

  3、电子邮件:zqb@kingteller.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楼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时在“御银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御银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御银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御银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谭骅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国军先生、董事梁行先生、独立董事张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会秘书周用芳女士共六人。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1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动柜员机技术”)将通过固定资产及货币资金出资方式设立全资孙公司广州御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御弘信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由于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动柜员机技术(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御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御新”)持有其100%股权)。投资主体的情况如下:

  (一)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1021122F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    所: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自编一栋首层

  4、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专用设备制造业

  7、主要股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御新持有其100%股权。

  (二)广州御新软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83771003X

  2、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    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02房(仅限办公用途)

  4、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5、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主要股东:公司持股100%。

  三、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御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其中以固定资产出资2763.10万、货币资金出资36.90万);

  3、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02房;

  5、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软件零售;软件批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

  6、股权结构:由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自动柜员机技术持股100%,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御新持有其100%股权。

  7、资金方式:

  货币出资部分:以自有资金出资36.90万元人民币,占御弘信息注册资金比例的1.32%;

  固定资产出资部分:根据经广州穗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穗衡房评字(2022)第040140号),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自编一栋首层至五层房地产项目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以2022年4月18日为基准日,公司拟出资的固定资产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8195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819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8193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8192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550018191号资产账面价值为934.12万元,评估价值为2,763.10万元。

  本次出资的固定资产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上述信息均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设立全资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优势及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御弘信息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实现公司整体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完成注册登记的时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以及运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在未来存在收益不确定性,本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以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促使其稳定、健康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宁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慧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建民

  ■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

  ■

  2021年度未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报审计费用变化20%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足够能力,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立场,高质量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具体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经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减少全资子公司广州御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泰信息”)原固定资产出资的9,529.63万元,御泰信息注册资本将由9,6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70.37万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御泰信息100%股权。

  本次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御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R8QD8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02房(仅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陈国军

  6、注册资本:9,6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9年5月27日

  8、营业期限:2019年5月27日至长期

  9、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权属情况:御泰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11、御泰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审计。)

  12、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减资完成后,御泰信息的注册资本将为70.37万元人民币。

  减资前后御泰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减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具体情况及未来战略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减资。本次减资事项不会改变御泰信息的股权结构,御泰信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3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原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202房;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803房。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及原文引用的条款序号将根据上述修订顺延调整。除本次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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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除上述条款及部分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顺延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2.修订处用加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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