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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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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均不包含应计利息。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3 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

  注:上述指标引用数据来自于本报告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并按照银保监会统计口径和指标定义计算。

  3.4 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行监管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见本行网站(www.qlbchina.com)“今日齐鲁—投资者关系—监管资本”栏目。

  3.5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 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4 优先股相关情况

  2016年8月,本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2,000万股优先股。2021年6月23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同意全部赎回2,000万股优先股。2021年7月19日,本行收到《山东银保监局关于齐鲁银行行使优先股赎回权意见的函》(鲁银保监函﹝2021﹞271号),山东银保监局对本行赎回优先股无异议。本行已于2021年8月11日向2021年8月10日登记在册的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本次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10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21.02亿元,赎回全部已发行的2,000万股优先股。同日,本行优先股股票完成注销登记。在赎回及注销上述优先股后,本行没有任何已发行的优先股。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8名,实际表决监事8名。会议由李九旭监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监管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评价办法,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

  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评价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评价办法,对监事会及其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提名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提名董彦岭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提名范天云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彦岭先生、范天云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内审部、董事会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2022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彦岭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院长、教授。历任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主任、副教授、教授,山东经济学院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范天云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历任济南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计财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济南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总会计师,济南滨河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3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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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如因增加、删除或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且将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4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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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47.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2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51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志勇,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宇轩,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凡,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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