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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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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钱新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艳会计机构负责人:蒋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巢序先生、独立董事马红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钱新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0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11.85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

  2022年4月28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7.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为23.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400股,激励对象由40人调整为38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00股调整为300,600股。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导致,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9.2022年3月25日,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0.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原因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1,2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现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派息时价格调整方法: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85元/股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授予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P=11.85-0.32=11.53(元/股)

  综上,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为11.5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及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易德龙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苏州凯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1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86,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7.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为23.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400股,激励对象由40人调整为38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00股调整为300,600股。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导致,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9.2022年3月25日,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0.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6,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11.53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计算,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总股数为186,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144,580.00元(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鉴于本次限制性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而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人员享有了2021年度现金分红派息,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2021年首次授予激励的对象,本次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86,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1.34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回购款总额调整为2,109,240.00元(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在实施现金分红派息前公司已向相关已离职员工按11.53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完毕回购款,则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实际不再发放至相关已离职员工,直接抵扣已离职员工应返还的回购款。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1,589,600股变更为161,403,6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表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具体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员工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郑乐奇、谭晨航等6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6,000股。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及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易德龙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5、苏州凯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2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4月28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且激励对象在离职前应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86,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的价格为11.53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照上述回购价格计算,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总股数为186,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144,580.00元(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上述回购款将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鉴于本次限制性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而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已实施完毕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人员享有了2021年度现金分红派息,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同意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2021年首次授予激励的对象,本次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86,0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1.34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回购款总额调整为2,109,240.00元(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在实施现金分红派息前公司已向相关已离职员工按11.53元/股(另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完毕回购款,则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实际不再发放至相关已离职员工,直接抵扣已离职员工应返还的回购款。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8:00-12:00;12: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樊理

  5、联系电话:0512-65461690

  6、邮件地址:SD@etron.cn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38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李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其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郑乐奇、谭晨航、吴现锋、吴芳瑜、袁丹霞和胡晓谷6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86,000股。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情况,除因离职的6名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名,解锁数量44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1,589,600股的0.2730%。

  经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和人员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已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39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事项

  2022年3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8名,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00,600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1,289,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61,589,600元,总股本由161,289,000股变更为161,589,600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1,589,6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现将注册资本由原161,289,000元变更为161,589,600元,总股本由原161,289,000股变更为161,589,600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 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三、 相关授权、审议情况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上述情况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3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1,589,600股的0.2730%(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还将发布相关提示公告。

  2022年4月28日,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4月27日,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7.2022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达成,确定以2022年2月21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0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为23.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董事会审议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400股,激励对象由40人调整为38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1,000股调整为300,600股。此调整由个别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导致,除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变动外,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事项及激励股份授予的有效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9.2022年3月25日,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10.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达成,除因离职的6名对象需回购注销外,其余33名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可以解锁,解锁数量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40%。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

  注:上述解锁不包含因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公司将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18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核查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结果、拟解锁的3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已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考核周期的考核情况,除因离职的6名对象外,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名,解锁数量44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1,589,600股的0.2730%。

  经对涉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和人员确定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已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易德龙本次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苏州凯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2-04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12:00;12:30-16:30)

  2.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兴路50号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3. 个人股东请持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办,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樊理

  电话0512-65461690,传真0512-65469386

  3. 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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