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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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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小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美丽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娟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2-026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银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雅科技”)

  ●本次增资金额:4,080万元人民币

  ●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30,5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子公司中雅科技增资4,080万元,用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股份”或“公司”)向16名特定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071.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171,928.7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公司已将上述募投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80万元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一电子”)以自有资金同步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170万元。增资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变更为30,5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说明:中雅科技注册资本是26,250万元,账面实收资本为25,250万元,差异1,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对其实际增资款采用分批拨付方式,截止2022年3月31日,尚有1,000万元暂未拨付。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到位后,将存放于中雅科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中雅科技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专项审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进行增资,满足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海星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向中雅科技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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