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下称“装备卢森堡”),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装备卢森堡拟向境外银团申请额度不超过300,000,000欧元的贷款(下称“本次银团贷款”),公司拟为装备卢森堡的本次银团贷款提供担保(下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的担保额度包括不超过300,000,000欧元的银团贷款本金,以及与银团贷款协议项下本次银团贷款相关的利息和其他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装备卢森堡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本次银团贷款基本情况
(一) 银团贷款参与人
借款人:装备卢森堡;
保证人:公司;
牵头行/代理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渣打银行”);
初始贷款人:渣打银行
(二) 贷款金额
装备卢森堡在本次银团贷款项下的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00,000,000欧元,具体贷款金额以装备卢森堡按照相关银团贷款协议实际发生贷款的情况为准。
(三) 贷款利率
本次银团贷款的利率的计算标准为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加上1.4%的总和。
(四) 贷款期限
装备卢森堡应在银团贷款协议签署后4个月内使用贷款额度,并在首个提款日后36个月内偿还贷款。
(五) 资金用途
装备卢森堡通过本次银团贷款取得的资金计划全部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KraussMaffei Group GmbH(下称“KM集团”)现存银团贷款本息,满足装备卢森堡及其子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支付本次银团贷款相关费用。
(六) 内部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该年度融资计划有效期至审议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1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可确定具体融资方案并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本次银团贷款属于前述融资计划的授权范围,故本次银团贷款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渣打银行于2022年4月27日签署一份《Guarantee Agreement》(下称“保证协议”),约定公司为装备卢森堡的本次银团贷款提供担保,如装备卢森堡未能支付本次银团贷款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则公司应就该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债务包括装备卢森堡在本次银团贷款项下发生的所有债务,以及渣打银行作为代理行为行使保证协议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全部成本和费用。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装备卢森堡,担保权人为渣打银行,担保额度包括不超过300,000,000欧元的银团贷款本金,以及银团贷款协议项下或与本次银团贷款相关的利息和其他债务。
(二) 关于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批准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6.5亿元,其中:(1)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2.31 亿元;及(2)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欧元 4.19 亿元,且本第(2)项中包括公司向装备卢森堡提供金额不超过欧元4亿元的担保。前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前述议案后12个月内,在前述担保计划的授权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而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担保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前述担保计划的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2年2月19日公开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次担保在上述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项下的授权范围内,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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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渣打银行签署的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保证人,向渣打银行保证装备卢森堡按时支付到期被担保债务;如装备卢森堡未能于到期应付时支付本次银团贷款协议项下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款项,则公司应在收到渣打银行的书面要求后向渣打银行支付该款项。
(二) 担保方式与类型
本次担保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装备卢森堡申请银团贷款而产生,本次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额度及范围
本次担保的额度与范围包括不超过欧元300,000,000元的银团贷款本金以及银团贷款协议项下或与本次银团贷款相关的利息和其他债务,具体担保金额以装备卢森堡按照相关银团贷款协议实际发生贷款的情况为准。
(四) 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自保证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即装备卢森堡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的首个提款日后24个月届满之日)起满两年之日(含该日)止。
(五) 其他
本次银团贷款和本次担保构成内保外贷交易,公司应在保证协议签署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外汇管理局申请办理内保外贷签约登记手续。
五、 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并对部分原有贷款进行优化,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优化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担保计划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对外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担保属于上述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授权范围,故上述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适用于本次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4,088.2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03%。以上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 附件
(一) 装备卢森堡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