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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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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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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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77%的股权,于晓宁先生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韩丽梅女士持有道恩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于晓宁先生与韩丽梅女士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09,451,386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5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9.29%,占公司总股本12.70%,对应融资余额37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83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0.80%,占公司总股本20.28%,对应融资余额54695万元。还款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道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控制权的变更,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押证明;
2、股份质押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