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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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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4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选举燕军先生、徐阳平先生、滕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燕军先生、徐阳平先生、滕蛟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股东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燕军先生,本科毕业,曾任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集团党群/企业文化中心副中心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

  燕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32,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阳平先生,民商法法学硕士。曾任公司法务部副部长、部长,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律师,集团法务中心中心长、资深总监,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鄂尔多斯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徐阳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滕蛟先生,管理学学士,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实绩分析部部长、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会计部长。曾任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京东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财务组织会计税务中心中心长、资深总监,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董事,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滕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55,2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4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公告编号:2022-04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4月2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3、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炎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4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9,330,620,63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7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东58人),代表股份(有效表决股数)5,300,322,93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8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东18人,其中1名A股股东代理人同时也是B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量5,202,487,93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05%;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东48人),代表股份数量97,835,00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4,030,297,7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91%。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潘金峰先生、宋杰先生、高文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6人。监事杨向东先生、魏双来先生、史红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如下提案:

  1.00、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事业计划;

  5.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借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议案;

  8.00、关于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为苏尼特右旗20万千瓦光伏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拟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

  1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11.03、回购方式和用途

  11.0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1.07、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1.08、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1.09、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1.10、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11.11、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1.12、本次回购股份的授权

  11.13、决议有效期

  12.00、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非独立董事选举:

  15.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炎顺先生

  15.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金峰先生

  15.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晓东先生

  15.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文宝先生

  15.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范元宁先生

  15.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芸女士

  15.07、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枫先生

  16.00、独立董事选举:

  16.01、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守廉先生

  16.0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新民先生

  16.03、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禾先生

  16.04、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茤祥先生

  17.00、监事选举:

  17.01、监事候选人王谨女士

  17.02、监事候选人孙福清先生

  17.03、监事候选人时晓东先生

  17.04、监事候选人徐婧鹤女士

  其中,提案5、提案7、提案10、提案11、提案15、提案1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1的子提案经逐项审议表决;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3、提案14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提案 15、提案 16、提案 17 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其中,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3、提案14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

  ■

  提案15、提案16、提案17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全部候选人当选,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四)部分提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因提案5、提案7、提案10、提案11、提案15、提案16曾由独立董事发表过独立意见,须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具体如下: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子腾律师、徐旭敏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4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4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增厚每股收益,传达成长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20,000万股,不超过3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0.52%-0.78%,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21.36%-32.0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B股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并不包含“本公司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13日8:3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传真号码:010-64366264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43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4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潘金峰先生、高文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具体如下:

  选举陈炎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选举潘金峰先生、刘晓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陈炎顺

  委员:刘晓东、高文宝、孙芸

  2、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新民

  委员:唐守廉、郭禾、王茤祥、叶枫

  3、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郭禾

  委员:范元宁、唐守廉、张新民、王茤祥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

  1、聘任陈炎顺先生为执行委员会主席;

  2、聘任高文宝先生为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3、聘任刘晓东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

  4、聘任孙芸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5、聘任王锡平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6、聘任冯莉琼女士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

  7、聘任张羽先生为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8、聘任杨晓萍女士为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9、聘任谢中东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首席风控官;

  10、聘任苗传斌先生为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

  11、聘任刘洪峰先生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罗文捷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交易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京东方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202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荣膺《中国新闻周刊》年度经济人物。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金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销售公司职员、集团企业策划部职员,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兆维实业总公司经营部副经理、经营部经理、兆维大厦项目部经理,兆维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电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电控爱思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电爱思特(江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集成电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北京电子商会会长。

  潘金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晓东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就职北京信息光学仪器研究所,曾担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历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委员,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刘晓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2,48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文宝先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3年加入公司,曾任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技术科长、部长、技术副总监、常务副总经理,TPC SBU总经理,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显示事业首席执行官,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北京中祥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高文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7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芸女士,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主计长、财务总监,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首席财务官,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芸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1,989,481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等职务。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公司显示事业制造中台负责人、首席采购官、京东方环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莉琼女士,大学本科,公司律师。曾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公司法务部部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冯莉琼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1,36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羽先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合肥区域办公室总经理、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合肥鑫京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人事官、首席变革与IT管理官,荣获2020年度“全国劳动模范”。

  张羽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751,6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晓萍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公司计财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集团会计税务中心中心长、预算中心中心长、VCFO。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多家子公司董事。

  杨晓萍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742,3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中东先生,硕士研究生,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水利部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计划基建科副科长,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副审计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部长。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首席风控官,兼任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京东方传感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谢中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1,057,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苗传斌先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无线电厂普泰技术公司市场部经理,北京无线电厂党委工作部部长、副书记,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副主席、北京市电子工业工会常委、北京市工运理论研究会理事。

  苗传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758,8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洪峰先生,硕士。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现任公司副总裁、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刘洪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股份1,024,5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洪峰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liuhongfeng@boe.com.cn

  罗文捷先生,硕士。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投资者关系科副科长、资本市场研究科副科长,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高级经理。已于2016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市值管理部部长、股证事务部部长。

  罗文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股权激励期权279,500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文捷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电子信箱: luowenjie@boe.com.cn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4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4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1人)。监事徐婧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选举王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谨女士,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律部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法律部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谨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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